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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5-30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身兼萬錦市單車及行人顧問委員會成員的萬錦市議員何胡景(圖)表示,在萬錦市府轄下公園內,都不容許電動單車行走,約克區警方交通組將配合各市府附例人員,在公園范圍內嚴打違規駕駛電動單車者是必須的。被問到萬錦市近期有否如旺市市府般收到類似投訴,何胡景稱以他所知暫時未有類似投訴。
他昨日向本報表示,按照萬錦市附例,市民不可在有兒童游樂場設施,如千秋架及滑梯等的范圍方圓11米內遛狗,更何況是壹些有可能傷害散步人士或小孩子的電動單車在公園步行徑游走。
縱使萬錦市有關電動單車在公園駕駛對其他使用公園人士構成滋擾的投訴沒有如旺市般多,但為公園使用者安全想,警方不僅在旺市執法,也會在萬錦市及烈市公園內執行突擊巡邏。
談到警方會在今夏加派人手,配合市府附例執行人員,票控及警告違規在公園駕駛電動單車者,何胡景認為此舉令公園使用者更感放心;他特別提到位於7號公路夾麥高雲路以南的Miller's步行徑公園,每天都會有不少遛狗人士、緩步跑愛好者及飯後散步人士使用,警方在這類步行徑執法打擊橫沖直撞的電動單車,保障了公園使用者生命安全。本報記者-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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