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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6-01 | 來源: 加西網 | 有22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報道)加拿大移民部長亞歷山大表示,聯邦移民部新入籍法6年內住滿4年才可以申請入藉的新規定將會在今年夏季內正式實施。入籍居留時間從目前的4年住滿3年延至6年住滿4年。
AM1470報道說,加拿大新入籍法在2015年夏季實施,新“入籍法”收緊了部分申請條件:
1、其中包括入籍官可以直接拒簽填寫不完全的申請表格,申請人需壹開始就提供“居住問卷”(Residence Questionnaire),詳細列出進出加拿大的時候,凡是表上出現空白未填寫的,都會被視為“不完全”,入籍申請會被拒。
2、更多的非英語背景申請人將受到限制,尤其是年齡在14至18歲及54到64歲之間的不諳英文者,將被新列入需要通過語言考試的行列中。
3、入籍條件在6年內的4年中,每年在加拿大居住的時間不少於183天。並首次將“居住”定義為“親身住在加拿大”。14歲至64歲的申請人都將須要通過入籍考試,並符合對英文或法文能力的最低要求;申請人必須在6年內,有4年報稅記錄。申請時間拉長,申請入籍必須提供報稅資料,沒有報稅資料即被認為申請文件不齊,將被退回;
4、根據這些新規定,少數族裔包括華人移民就很難入籍,因為很多華裔移民英語水平不高,不能入籍就無投票權,就算華裔人數眾多,無投票權,意味這群族裔就無影響力,華人的選票無形中少了很多。。。。
5、新入籍法還包括提高申請造假的刑罰;禁止外國罪犯及從事影響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士申請入籍;新的公民權取消模型及新增取消公民權理由;規范入籍顧問的組織;改善各主管單位間的信息互享過程等。

加拿大入籍手續費翻4倍!$100猛增至$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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