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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5-06-06 | News by: 新浪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鹿晗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因为SM娱乐公司前日提出异议,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SM公司与吴亦凡、鹿晗的纠纷下达的强制调停未能使双方达成和解。

根据韩国法律,强制调停指当事双方的意见无法统一时,法院规定和解条件并强制双方和解的制度,当事双方如果在强制调停后两周内不提出异议,强制调停就将正式成立,其法律效力等同于正式判决。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上个月对吴亦凡、鹿晗要求与SM公司解约一案进行了强制调停,但因SM公司前天提出异议,这次强制调停未能使双方达成和解。-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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