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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7-02-27 | 來源: 環球華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移民新聞 | 字體: 小 中 大
加拿大聯邦移民部長芬妮(Diane Finley)表示,當局正探討澳洲規定國民投票的安排,同時正收集資料,去決定雙重國籍檢討的未來去向。不過她表明,她不會探討是否要向雙重國籍人士征稅的問題。她說,要禁止雙重國籍並不實際。
據星島日報報道,芬妮自今年1月出任移民部長後23日首次接受中文傳媒專訪,她表示,由前移民部長索伯格(Monte Solberg)展開的雙重國籍檢討會繼續進行,現階段正在收集資料去決定有關檢討的下壹步行動,是否會擴大或進行正式檢討則仍未有決定。她提出了更多問題,並想做更多背境研究,例如參考其它國家如何處理雙重國籍,探討國際趨勢如何,若把壹些國際例子應用在本國,會有怎樣的結果等。
芬妮表示,從國民聽到的意見是,他們不抗拒雙重國籍,而國際趨勢也容許雙重國籍,但若有關安排被濫用,就會令部分人感到不滿,現在就出現國民權利和責任的討論。她說,國民有多方面的責任,她正探討不同的問題。她舉例:“在加拿大,投票是壹種權利和特權,但我們不強迫人投票。在澳洲,那是壹個責任,法例規定你壹定要投票,那是他們如何界定國籍價值的壹部分,這是我們要問自己的部分問題。”
芬妮沒有完全排除考慮禁止雙重國籍的可能性,但就說:“其中壹個限制雙重國籍的挑戰,是它不是太實際。”芬妮補充說,若其它國家容許雙重國籍,本國怎可以防止國民擁有多壹個國籍?事實上,政府也未必會知道國民擁有雙重國籍。
但芬妮表明不會探討是否要向海外定居的雙重國籍國民征稅,因那是財政部長費海提(Jim Flaherty)的管轄范圍。
聯邦新民主黨移民事務評論員苗錫誠(Bill Siksay)認為,有需要時,他也樂於探討本國是否可效法澳洲的例子。中僑互助會行政總裁陳志動認為,澳洲的做法不適用於本國,認為違反人權憲章的精神。
苗錫誠24日形容澳洲規定國民投票的做法是“有趣的例子”,但他表示,寧願本國公民是出於自願和參與民主制度,而不是被法例強迫去投票,但若政府要制定新公民法,他也樂於探討澳洲的例子是否適用於本國。他說,這也顯示出,渥太華需要有新的公民法,因為現在的公民法已有叁拾年歷史,部分地方可能已過時。
陳志動就表示,人權憲章賦予國民表達和言論自由,容許公民出聲或不出聲,公民應可選擇不在選舉中投票,去拒絕表達意見。他認為,政府不能強迫公民去投票,只能鼓勵他們這樣做。-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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