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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7-14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移民前曾在中國多年從事農業科學研究的馬女士昨日對本報表示,野外采摘不單有中毒危險的問題,出於對野生物種的保護,很多情況下,這也是被明令禁止的行為。
馬女士記得多年前,壹些來自中國和南亞的移民,特別是探親的老人喜歡到南安省的公園或者是自然保護區去采摘野菜,如野韭菜、薺菜和蒲公英等,被壹些當地人看到後就報告了地方政府,結果地方報紙還刊登了市府禁止在自然保護區采摘野生植物的禁令,貴湖市是發布禁止在自然保護區采摘野生植物市府之壹。
闖私人地方采野菜屬違法
其實在北美許多自然保護區和國家、省立公園的野生動植物都受到嚴格保護,壹草壹木都禁止被帶走。馬女士深知對這些野生物種的保護,對保持生物多樣性的重要意義。她明顯感覺到,在安省野外,過去壹到春天便大片生長的野韭菜等野生物種正逐年減少,這應與人們的采挖有關。
不僅是在屬於國有的自然保護區采摘是違法,在壹些私人的領地內,如果未經主人允許就進入也是違法的,更不用說是采摘。
在多倫多這樣的大城市,有時在路邊綠地上,也可以看到壹些移民老人,拿著塑膠袋在采壹些野菜,且不說是否有殺蟲劑和除草劑的問題,在靠近高速公路、鐵路和工廠等公共設施旁邊的環境污染問題都可能很嚴重。資料顯示,盡管多倫多等城市在2009年開始禁止采用殺蟲劑,但毒性要完全消失需要10至15年時間,因此,即使允許采摘,也要再等上幾年才能采到安全的野菜。本報記者-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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