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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7-21 | 來源: 壹地秋白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令計劃 | 字體: 小 中 大

由於徐才厚去世,免除了刑事追究,對於令計劃刑期的比較,參照系就是周永康了。令計劃的最後定性基本和周永康壹模壹樣,但是比周永康少了壹條:“給黨和人民事業造成重大損失”,就憑少了這壹條。就可以推測,令計劃的刑期不會比周永康更高,大概也就是無期徒刑了。
7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令計劃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令計劃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根據中央紀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在查辦案件中發現的線索,2014年12月2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召開會議,決定對令計劃立案審查。
經查,令計劃的罪行有柒條:
令計劃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組織紀律、保密紀律;
利用職務便利為多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家人收受巨額賄賂;
違紀違法獲取黨和國家大量核心機密;
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本人及其妻收受他人錢物,為其妻經營活動謀取利益;
與多名女性通奸,進行權色交易;
對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力斂財牟利負有重要責任。
調查中還發現令計劃其他涉嫌犯罪線索。
對於令計劃中央的定性是:令計劃的行為完全背離了黨的性質和宗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極大損害黨的形象,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周永康被立案偵查,是在2014年7月29日,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聽取了中央紀委開展核查工作情況的匯報,決定對周永康立案審查。
經查,周永康是六宗罪:
周永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保密紀律;
利用職務便利為多人謀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過家人收受巨額賄賂;
濫用職權幫助親屬、情婦、朋友從事經營活動獲取巨額利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
泄露黨和國家機密;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本人及親屬收受他人大量財物;
與多名女性通奸並進行權色、錢色交易。
調查中還發現周永康其他涉嫌犯罪線索。
對於周永康,中央的定性是:周永康的所作所為完全背離黨的性質和宗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極大損害黨的形象,給黨和人民事業造成重大損失,影響極其惡劣。
周永康的定性比令計劃多了壹句:給黨和人民事業造成重大損失。-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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