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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8-01 | 來源: 中國廣播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通過在數月前的幾次股票買賣操作,萬達院線實際控制人王健林的妻子林寧,可能獲利了70萬元左右。

王健林、林寧夫婦及兒子王思聰
看似普通的幾筆交易,因其首富夫人的特殊身份,不禁讓人們對於其是否涉及內幕交易的質疑驟然上升。為進壹步厘清此事,記者對多位券商及上市公司高管做了采訪。
7月18日,萬達院線的壹份報告書草案顯示,擬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收購慕威時尚 100%股權;擬向世茂影院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發行股份收購其持有的共計15家公司100%股權;同時公司擬向公司實際控制人旗下的萬達文化集團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21.8億元。
這份收購報告書中的部分條款被人找出。相關自查報告顯示,有相關人員或其直系親屬買賣萬達股票的情形:其中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王健林先生配偶林寧,分別在2月10日、3月17日和4月8日買賣了3萬股股票,有報道稱林寧短時間獲利70萬元。由於其購買的時間點,恰逢萬達院線相關收購前,而林寧又是實際控制人王健林之妻,因此有說法稱她涉嫌利用內幕信息,提前買入股票套利。
萬達方面昨日回應記者時則稱,相關指責主要是據萬達院線公告做的推斷,無根據;萬達院線5月下旬開始接觸企業,但林寧是在4月上旬才買的股票;林寧買股票時不知萬達院線即將有並購。
壹位券商人士向記者分析指出,首先要明確的是,實際控制人妻子,屬於“內幕人”的范疇麼?
2007年證監會《證券市場內幕信息交易行為認定指引》(下稱“指引”)中確定的內幕人包括: 《證券法》第74條第壹至第六項規定的人; 證監會根據《證券法》第74條第柒項授權規定的其他人,包括:發行人、上市公司;發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參與方及其有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獲取內幕信息的人;上述幾項所規定的自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因親屬關系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騙取、套取、偷聽、監聽或者私下交易等非法手段獲取內幕信息的人;通過其他途徑獲取內幕信息的人。
那麼,最後壹條“通過其他途徑獲取內幕信息的人”這壹點中說明,內幕人涵蓋的范圍較廣,只要是獲得了相關內幕信息,而且通過這類信息買賣股票或謀取個人私利的情況,都有可能是內幕人且存在內幕交易。
而某上市公司高管也對本報記者表示,實際控制人配偶的這壹身份實則特殊。
“到底什麼是並購案中的內幕人?這壹點拾分關鍵。當發生壹項重大並購時,可能只有董事長和董秘得知,其他高管並不了解。因此,其他高管就不屬於內幕人的這壹范疇。作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的配偶身份,在上市公司發生並購時,她也可能知道,或許也不知。”該上市公司高管對記者表示,萬達院線稱“林寧並不知情”,確實存在這類情況。從這壹點來說,林寧就不算“並購案”的內幕人。
另壹重疑問在於,為什麼林寧的購買股票記錄,是通過收購案公布時的“自查”這壹內容,才讓外界獲悉的,而此前的監管記錄裡卻沒有查詢到?
據萬達院線此前曾對本報記者的說法,“王健林不屬於萬達院線高管”,因此其買賣萬達院線的股票時,也就不需向交易所做備案。原來,此前萬達院線的監管記錄中,只公布萬達院線的“董監高及相關人員”股份變動情況,並不公布實際控制人親屬或子女等的交易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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