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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8-03 | 來源: 新移民協會 | 有5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大選 | 字體: 小 中 大
加拿大是壹個君主立憲制國家。這意味著,加拿大是壹個君主(國王或女王為國家元首)和民主共存的國家 - 加拿大公民以投票的方式,選舉政治候選人作為他們在政府的代表。
加拿大公民可以在叁個政府級別的民主選舉中投票:1、市政級(鄉,鎮或城市);2、省級或地區級(省或地區);3、聯邦(全國)。
加拿大聯邦選舉
加拿大聯邦政府負責那些影響整個國家的事要,如稅收制度,公民權和移民事務,國防,外交以及同其他國家之間的貿易等等。
“riding” 壹詞起源於舊時的英國,政治家和官員以騎馬的方式出席各個選區的會議。

在聯邦選舉中,您將選擇壹位國會議員(MP)代表您所在的選區,成為加拿大眾議院議員。聯邦選舉區也被稱為“選區(constituencies)”或“騎行(ridings)”。 MP 的候選人通常屬於壹個政黨。加拿大眾議院目前有308個席位。
在加拿大,我們不投票選舉總理。選舉結束後,獲得席位最多(得票最多的候選人)政黨的領袖,將成為加拿大總理和加拿大政府最高長官。得票次之的政黨領導人將成為反對黨領袖。
大部分省份和地區的國會議員人數,由該地區的人口數量而定。
非民選的政府官員
在加拿大,各個政府級別都有壹些不經由選舉產生的職位。這些官員是被政府選定的。其中壹些是:
1、聯邦內閣部長 - 總理指定國會議員(MP)擔任政府各部門的職責。
2、省內閣部長 - PEI 省長指定立法大會(MLA)的官員對省政府部門負責。
3、總督和省督 - 加拿大總督由君主任命,各省省督由總督指定,總督和省督均需得到加拿大總理的認可。
4、參議員 - 加拿大參議院的主要職責是審議、通過眾議院提出的法案。參議員由總督任命,並得到總理的認可。
每壹票都拾分重要
每位有資格投票的公民都應該參加投票。選舉中每壹票都拾分重要。
今日加拿大,在選舉中投票是自由憲章內立定的公民權利,選民必須年滿18歲的公民。此規定並不是從壹開始就這樣立定的。在加拿大早期的歷史中,只有超過21歲,有財產的男人才有權利投票。婦女,亞裔或原住民為了投票的權利努力爭取了數拾年。壹些人在20世紀下半段才獲得這壹權利。
您為什麼要投票?
因為投票:是壹個能影響政府運作的最基礎的方法,如納稅人的錢用在何處,政府如何制定法律和政策,以創造壹個更適合居住的環境;支持那些最能反映您意見的候選人和/或政黨;是壹項值得贊賞和使用的權利。世界上很多人仍然沒有這種特權,在壹些國家,有許多人為了獲取這項權力,仍然不顧生命危險地戰斗著。
謹記:成為壹個明智的選民非常重要。選舉之前,收集身邊影響您所在社區、省和您的新國家 - 加拿大的壹些問題。閱讀新聞,觀看電視,收聽廣播,出席公眾論壇或辯論,了解更多關於政治候選人和各個政黨的信息。您可以訪問候選人的競選辦公室,進壹步了解他們的信息和他們所代表的利益。
投票資格
在加拿大選舉中投票,必須符合以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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