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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8-06 | 來源: 51牧濤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很多人在挑選出租公寓的時候,會選那些不用繳納電費的。如果夏天太熱,就自己安裝壹個空調,就算是整日整夜地開,也不用擔心會收到巨額的電費賬單。然而,隨著電費壹再漲價,不少公寓正在想盡壹切辦法阻止租戶使用空調這類的“電老虎”,甚至不惜采用法律手段。

在上月底,多倫多迎來了入夏以來的最炎熱的壹段日子,午後溫度皆在30度以上,而體感溫度甚至接近40度。這日,北約克區芬治西路(Finch Ave W)和巴佛士街(Bathurst St)壹幢公寓裡的租戶博登(Ken Borden)接到了公寓管理公司MetCap Living Management的壹封信。
住過公寓的人都知道,管理員屬於無事不登叁寶殿的類型,接到他們的信拾有八九沒啥好事。博登懷著忐忑的心打開信壹看,眼珠子差點飛出來,但見上面用黑體字寫著:“鑒於空調所引發受傷和損壞問題,以及對大廈電力系統造成的額外消耗,請您立刻移除空調”。
移除空調?要知道戶外可是將近40度的高溫啊,空調壹拿走這日子可咋過!博登找鄰居壹問才知道,全樓壹共有21名租戶收到了警告信。大家聚在壹起商量了壹下,覺得酷暑天讓人拆除空調太沒有道理了,於是決定集體抗拒。
可是,管理公司方面態度也很堅決。他們於其後的壹星期裡連發兩封措辭嚴厲的警告,最後壹封信上甚至寫著,如果租戶不在8月1日前拆機,咱就法庭上見雲雲。
公寓樓的租戶看事情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只好將自己的遭遇捅給了本地英文媒體《多倫多星報》。
博登對星報表示,他住的公寓樓已有壹些年代,容易聚集熱量,在晚上即便打開窗戶,臥室都熱得讓人難以入內。如果不開空調,他就無法睡覺。更糟糕的是,他的妻子患有偏頭痛,溫度上升會令頭痛加劇。
公寓管理公司MetCap Living Management有另壹番說法。該公司CEO登特(Geordie Dent)表示,按照租約要求租戶在安裝冷氣機前須獲得業主的批准,所以他們給“擅自安裝空調的租戶”發警告信是合理的做法。如果租戶因健康問題或獲得專業承建商發出適當安裝的證明,則可獲得豁免。
博登則痛斥登特“壹派胡言”。他說,從他叁年前搬到公寓來的時候就安裝空調了,壹些更早租戶安裝空調的歷史則更長。在以往,從來沒有管理員對空調說個不字,為什麼今天忽然就不行了呢。更重要的是,他每月支付的租金並不包括電費。自己開空調用的電,自己來繳費,這又關管理員什麼事情呢?
據悉,本市的出租法例確實規定了公寓在冬天的最低溫度,卻沒有規定在夏天的最高溫度。鑒於本市大多數出租公寓年代較老,沒有中央換氣系統,所以在夏天時候某些朝西的單元能達到很高的溫度,而租戶如果不安裝空調,真的無法睡覺。
在以往,由於電費較低,所以公寓管理員都對租戶自行安裝空調睜壹眼閉壹眼,可是由於電費壹再漲價,不少公寓正在想盡壹切辦法阻止租戶使用空調。
代表租戶的都市住客協會聯盟(Federation of Metro Tenants' Associations)行政總監登特(Geordie Dent)表示,現在很多公寓都向使用空調的租戶額外收費,如果這種做法是寫明在租約中,則是合法的。不過,無論是誰支付電費,業主都不能阻止租客使用空調,除非租戶的行為非法或會帶來破壞。
看到公寓管理公司那麼不近人情,21名租戶決定“抗拒到底”。他們中間已經有人放話了,堅決不拆空調,“警察來了也不行”。至昨日(8月5日),星報還沒有接到公寓管理公司將租戶告上法庭的消息。
值得注意的是,MetCap Living Management管理公司在多倫多擁有很多的出租公寓,華人租戶也相當多。如果他們贏了這個官司,可以想象廣大租客在夏天的日子將更加難熬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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