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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8-27 | 來源: 加拿大都市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暑假快將過去之際,安省60多萬大學及專上院校學生,都准備重返校園,他們當中有不少人是第壹次要租住校園以外的居所。為此,省府提醒他們作為租戶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安省城鎮房屋事務廳廳長麥宓建(Ted McMeekin)說:「學生在校園以外地方尋找住所可能拾分煩惱,尤其是第壹次。正是這個原因,作為壹個租戶,知道你的權利和義務拾分有用,有助於你避免問題的發生和保障你自己。」
《住宅租賃法》並不適用於住在大學或院校宿舍的學生。根據安省物業及銷售稅抵免額(Ontario Property and Sales Tax Credits),學生住在校園宿舍以外地方的樓房,不論是租住或自己擁有,每年都享有多至1,000元的抵稅額。-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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