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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7-03-21 | 來源: 辣椒城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移民新聞 | 字體: 小 中 大
60年代,美國公立學校有80%的白人學生。但今天,白人只剩58%,其次是拉丁裔19%、非洲裔17%、亞裔4%、印地安人1%。研究人員預測,10年內,美國公立學校的白人學生將少於壹半,最後沒有任何族裔占多數。這其中,郊區的白人自我隔離最嚴重。而隨著少數族裔人口日增,2050年,美國將沒有任何族裔占超過50%。白人學生,將因自我隔離,缺乏真實社會經驗,導致畢業後難以適應。
多元與歧視:華人子女求學的矛盾(系列報導2)
多維社記者呂賢修
令人信服的利益
布什總統曾表示:“這種作法的本意也許很好,但結果是壹種歧視,歧視是錯的。”這被外界解釋為反對平權措施。12月4日最高法院的公聽會中,代表政府的美國民權委員會(The United States Commission on Civil Rights),在作證時壹致懷疑這是否是“令人信服的利益”?
多維教育頻道
根據公聽會紀錄,George Manson University教授David Armor引用2003年全國教育評估(National Assessment of Educational Progress),指出,對非洲裔學生而言,學校的族裔組合,與學生課業表現、上大學比例、自尊及種族偏見等,沒有明顯的關系。
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助理教授Michael Kurlaender表示,過去許多研究,局限於校園族裔多元與非洲裔學生課業表現的關系,由於研究方法的偏差,只能看出短期效果。而且對於何謂分離、融合的定義不壹,多數研究,種族與收入相互重疊,代表性有限。但長期觀察,這類措施的確有助非洲裔學生日後的工作選擇及價值觀,趨近壹般中產階級。
“為了超越種族歧視,我們必須先正視種族;為了讓人人平等,我們必須先給某些人特殊待遇。”(資料圖片)
哈佛大學教授Stephan Thernstrom指出,為族裔設置特定配額,缺少理論根據。而且多元與否決定於白人學生比例,不符所謂多元文化,而且違憲。他批評西雅圖的作法:壹所學校白人25%、黑人75%,可算多元。但白人20%、黑人30%、亞裔30%、拉丁裔20%,則不算多元。而當白人學生到達人數上限後,必須被分配至它校。
4位專家的共識是,多元的影響,長期高於短期。他們支持多元,但反對強制分配作法。此外,應將爭論限定於這種作法的代價與利益。其核心問題是:法律及公權力能使用到何種程度?強制校園族裔平衡時,政府應尊重人民的自由選擇。專家建議,加強教學品質,減低學校間的差距,比強制分配有效。這點,也是布什政府目前的主張。
教育種族分離史
美國公立學校的種族隔離,可歸納為幾個歷程:隔離(segregation),強制融合(desegregation),自願融合(voluntary desegregation),再度隔離(resegregation)。這項議題,壹如其它與民權相關的爭議,由於事關憲法,最終皆由最高法院決定。隨著時代變遷,9位大法官自由、保守的比例不斷在改變,票決結果也各有出入。
1896年,黑人民權史中著名的普來希案(Plessy v. Ferguson),最高法院判決,各州有權拒絕黑人使用公眾資源,前提是黑人有自己的資源。這項決定,造成“分離但平等”(separate but equal),為當時種族隔離提供了法源。
1954年的布朗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a, Kansas),公立教育體系中的黑白種族隔離,被最高法院裁定違憲。當時最高法院的判決文指出“我們想問:既使設備、資源相等,但因種族讓孩子進不同的學校,是否剝奪了孩子平等的受教權?我們相信:是。”-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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