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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5-09-01 | News by: 51论坛 | 有2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因为之前拥有美国绿卡,所以直接免签入境加拿大,和女朋友住在一起,因为吵架,女朋友报警,女人一生气就跟那边的警察乱说话,说我打她了,什么什么虐待之类的。刚开始警察来的时候,我以为只是来调解一下,后来把我带到警局,特马的才知道这在加拿大竟然是是重罪!!
police一进门,把我扑倒,然后把我拷住,给我讲了几点:
第一,从现在开始不准在和女朋友说话。
第二,问我凶器在哪。还有一些其他问题,我都一一回答。后来被律师骂了一顿,说警察抓你的时候,你一定要保持沉默,因为你讲的一切最后都会成为法庭上指证我的证词!不过还好,我也没回答什么有用的内容!
不过女朋友说的东西对我很不利!
随后,我被送到警察局,把我浑身检查了个遍,全身脱光,连肛门都检查!然后就是按指纹,每个指纹,掌纹,手脖子纹。全部摁一边,然后拍照,左右侧面,正面,全身。
有人看,我就继续更新啦。。我也算是前车之鉴,大家千万不要学我

之后一系列各种登记我个人身份的问答,还有健康,心理,精神的问询。以后把我关进一个小黑屋,里面很冷,我只穿了一件单衣。我问警察有没有衣服,警察说没有!于是我把里面的纸巾全部抽出来缠在身上。过了一会,警察进来告诉我,我有权利现在打电话找律师,或者申请免费的法律帮助!
我说先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吧。
免费的法律援助就是打电话和律师短短的几句话,让我不要在警察局里回答警察任何问题,保持沉默到上法庭。并且律师告诉我,在我和他通电话之前,和警察讲的所有证词最后都可以推翻。但只要和律师通过电话或者有过对话后,和警察所说的话都不能挽回!
随后,一个警官进来,自我介绍了一下,让我叙述一下今天发生的事情!我说我在等我律师,警官对我树了大拇指,就走了!下半夜,四点多,又进来个金发碧眼的女警官。身材很好,黑丝高跟,感觉进来是施美人计的。我依然保持沉默!
随后,我说?可以给我件衣服吗?女警官说,如果你不和我说任何事情,我什么都帮不了你!我说我的人权如何保障?女警管说,那你回美国讲人权吧!哦,对了,可能你要坐完牢才能回美国!
早上七点,小黑屋门开了,问我吃什么?我问有什么?他们说热面包。我问还有呢?冷面包。我问有什么不同!回答,冷面包是昨天剩的。
我说我什么都不想吃?
然后,一个警察把我带出去,浑身又检查一次!然后把我带出去,戴上手铐。送进囚车,告诉我,今天要去上法庭,来决定我能否被保释!
当时和我一起坐车的,是个印度老头!我问他干什么了,他说打架。之后就没话了。到了法庭,很多囚犯都在一个房间!那时候我还觉得我应该不算大罪,后来和里面人聊了几句才发现,我在里面算很大罪的了!里面有杀个猫,打个鸟,非法钓鱼的被抓进去。也有打架的。但打女人在加拿大绝对是重罪中的重罪,我律师告诉我,如果贩毒是重罪中让人害怕的罪名,那打女人就是重罪中让人憎恨的罪名。
后来,一个警察把我从房间里叫出来。说有律师见我!我心想我没请律师啊!
律师告诉我,他是我女朋友请来的,我女朋友现在很后悔,没想到这么严重!但已经发生了,只好想办法去解决了!
然后他把打女人这件事从头说到尾,我才知道原来这不是小事,我最起码要在里面蹲几个月,律师费也要花上万加币!但他认为我最后无罪释放的可能性百分之九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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