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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7-03-22 | 來源: 倍可親網訊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移民美國 | 字體: 小 中 大
新壹輪移民改革浪潮出現實質性進展,伊利諾伊州國會議員古提耶茲(Luis Gutierrez,民主黨) 將於明(22)日向國會眾院提出壹份跨黨派全面性移民改革法案,法案在去年參眾兩院移民法案中做出協調,允許無身分移民在獲得臨時工作簽證六年後申請綠卡,但條件是必須出境後再以合法身分入境才有資格申請。古提耶茲提出的這份法案,吸取了之前壹些法案的精華,包括向壹些已經在美國的無身分移民發放工作簽證,並允許他們最終申請綠卡和公民。法案提出,2006年6月6日前進入美國的非法移民都有資格獲得臨時工作簽證,這種簽證壹次3年,到期後可以再續3 年。
據星島日報報道,滿6年後,持證人可以開始申請臨時綠卡,但條件是他或她必須在6年間離開美國至少壹次,之後再以合法身分入境,並繳納2000元罰款。(如果是全家申請,只需戶主離境壹次。)
臨時綠卡可以由僱主幫助申請,或移民自己提出申請,兩年後將自動轉為永久綠卡。
法案還提出增加發放40萬張H2C勞工簽證,使希望前來美國的外籍勞工可以合法入境,並通過改變優先權的方式加快親屬移民申請的進程,力爭使此類移民申請需要的時間控制在6年內。
古提耶茲表示,這份法案是跨黨派法案,所以民主黨和共和黨雙方都做出了壹定讓步,比如法案中規定的移民必須離境再以合法身分入境才能取得申請綠卡的資格等條款,就是為了滿足共和黨方面反對“大赦”的要求。
不過他指出臨時工作簽證可以允許移民自由出入美國,而不用通過美國海外使領館續簽,所以移民即使出境也沒有不能返回的危險。另外,出境時間並沒有限制,即使去加拿大壹天的購物游也可以完成這個要求。
法案同時也考慮到已經遞交了移民申請的人的利益,規定臨時勞工在6年後才能開始申請綠卡,就是為了讓之前遞交了申請的人能夠先壹步完成審批。
古提耶茲的法案得到移民團體的廣泛支持,移民維權人士認為這份法案雖是建立在之前法案的基礎上,但相對有了很大進步。
全國移民論壇副總監凱利(Angela Kelley) 表示,相對於去年參院通過的將入境截止日期定在2004年的移民法案,古提耶茲的法案定2006年6月為截止日期,使很多人獲得了機會。
亞裔正義聯盟行政總監娜拉薩奇(Karen Narasaki) 也表示,亞裔社區最關心家庭團聚問題,古提耶茲的法案將親屬移民審批期限定為6年,將大大加快這壹進程。
這份法案將是國會今年第壹份提交的移民法案,參院目前也正在討論起草移民法案,但尚未有具體的條款出台。
古提耶茲的法案在時間上也顯得相當緊迫,如果在8月份國會夏季休會前不能獲得通過,將機會渺茫。而且此法案必須獲得60名參議員的支持才能最終通過,所以維權團體也在籌劃密集的推進活動,其中社區交流中心湑r岡3月28和29兩日號召全國民眾致電本區國會議員,要求他們支持該法案。
在這兩天民眾撥打免費電話1-800-417-7666將被轉接到本區國會議員的辦公室。另外該組織還計劃在4月份復活皆傎圃倽s氳厙隕縝櫓獻鰨曰氐獎狙∏墓嵋樵苯杏嗡怠-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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