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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7-03-25 | 來源: CTTV | 有2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買房賣房 | 字體: 小 中 大

來到壹個新的國度,置業安家這重要的壹步,往往讓我們牽腸掛肚。新移民朋友在買房的過程中總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
近日,CTTV《有情說法》欄目收到壹位凌姓女士的電子郵件,信中說:她不久前買了壹套房子,已經交付了5000元定金,但後來她又決定買另壹套房子,並決定以賠償定金為代價,退掉原來要買的那套房子。然而,事情並沒有因為她決定賠償定金而完結,她沒有料到的是,對方竟然通知她:"法庭見......!"
何去何從?個中緣由又是如何?CTTV《有情說法》欄目為此走訪了專業人士-王載華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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