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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10-15 | 來源: 新華網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0月15日,中國政府發布《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幹意見》,將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運輸等領域價格改革,主要目標是到2017年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基本放開。
意見明確,到2017年,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基本放開,政府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到2020年,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基本完善,科學、規范、透明的價格監管制度和反壟斷執法體系基本建立,價格調控機制基本健全。
意見明確了6大重點領域價格改革方向,包括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加快推進能源價格市場化,完善環境服務價格政策,理順醫療服務價格,健全交通運輸價格機制,創新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價格管理。
此外,意見明確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和反壟斷執法,逐步確立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健全市場價格行為規則,推進寬帶網絡提速降費,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強化反壟斷執法,完善價格社會監督體系。
同時要充分發揮價格杠杆作用,更好服務宏觀調控。加強價格總水平調控,健全生產領域節能環保價格政策,完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創新促進區域發展的價格政策。
以下為全文內容: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幹意見
(2015年10月12日)
價格機制是市場機制的核心,市場決定價格是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關鍵。改革開放以來,作為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價格改革持續推進、不斷深化,放開了絕大多數競爭性商品價格,對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特別是近年來,價格改革步伐大大加快,壹大批商品和服務價格陸續放開,成品油、天然氣、鐵路運輸等領域價格市場化程度顯著提高。同時也要看到,壹些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價格改革還需深化,政府定價制度需要進壹步健全,市場價格行為有待進壹步規范。為推動價格改革向縱深發展,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機制,現提出以下意見。
壹、總體要求
(壹)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拾八大和拾八屆贰中、叁中、肆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全面深化價格改革,完善重點領域價格形成機制,健全政府定價制度,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和反壟斷執法,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價格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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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決定。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系,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幹預。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運輸等領域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充分發揮市場決定價格作用。
----堅持放管結合。進壹步增強法治、公平、責任意識,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優化價格服務。政府定價領域,必須嚴格規范政府定價行為,堅決管細管好管到位;經營者自主定價領域,要通過健全規則、加強執法,維護市場秩序,保障和促進公平競爭,推進現代市場體系建設。
----堅持改革創新。在價格形成機制、調控體系、監管方式上探索創新,尊重基層和群眾的首創精神,推動價格管理由直接定價向規范價格行為、營造良好價格環境、服務宏觀調控轉變。充分發揮價格杠杆作用,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和提質增效。-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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