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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10-21 | 来源: 星岛日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本报记者报道
多伦多警员霍西路(James Forcillo)於两年前在执勤期间,开枪击毙18岁青年雅丁(Sammy Yatim)的案件昨日审讯,霍西路不承认二级谋杀及企图谋杀两宗罪名。
检察官鲁皮克(Milan Rupic)表示,陪审团的判断将基於霍西路对雅丁开9枪是否必要和合理而定。他表示,据验屍报告显示,事发当时雅丁体内含有高浓度的狂喜(ecstasy)迷幻药,他当天午夜登上一辆街车,最初并无异样,及至4名女子上车後,雅丁对她们作出露体行为,并拿出弹簧小刀晃动,雅丁走向司机要求借电话打给父亲,当时乘客已全部走避下车。
8枪击中死者
霍西路与一名同袍最先到达,到场前二人已被知会现场无人受伤。霍西路的同袍到达後已收起武器,他自已则继续手持警枪,并向雅丁大叫放下刀子。
及後再有两名警员赶到,雅丁没有放下刀子,态度轻蔑但没有向前走动,霍西路对他说不要走动否则开枪,然後雅丁向前走了两步,霍西路向他开火。据悉对峙至开火只维持了若50秒。鲁皮克称首两枪射向雅丁胸部,击中心脏致死,其余数枪射向他的手臂、下腹及下体,霍西路共开9枪,8枪击中雅丁。
霍西路的代表律师布劳堤(Peter Brauti)表示,其当事人拔枪的做法是当面对持刀对像时「最普遍的合适反应」,稍有迟疑的话可能难以制止雅丁作出危险行为,霍西路的行为是出於职责所在。综合报道/资料来源﹕加通社、星报-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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