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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10-21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本報記者報道
多倫多警員霍西路(James Forcillo)於兩年前在執勤期間,開槍擊斃18歲青年雅丁(Sammy Yatim)的案件昨日審訊,霍西路不承認贰級謀殺及企圖謀殺兩宗罪名。
檢察官魯皮克(Milan Rupic)表示,陪審團的判斷將基於霍西路對雅丁開9槍是否必要和合理而定。他表示,據驗屍报告显是G路⒌筆毖哦√迥諍懈吲ǘ鵲目襝(ecstasy)迷幻藥,他當天午夜登上壹輛街車,最初並無異樣,及至4名女子上車後,雅丁對她們作出露體行為,並拿出彈簧小刀晃動,雅丁走向司機要求借電話打給父親,當時乘客已全部走避下車。
8槍擊中死者
霍西路與壹名同袍最先到達,到場前贰人已被知會現場無人受傷。霍西路的同袍到達後已收起武器,他自已則繼續手持警槍,並向雅丁大叫放下刀子。
及後再有兩名警員趕到,雅丁沒有放下刀子,態度輕蔑但沒有向前走動,霍西路對他說不要走動否則開槍,然後雅丁向前走了兩步,霍西路向他開火。據悉對峙至開火只維持了若50秒。魯皮克稱首兩槍射向雅丁胸部,擊中心髒致死,其余數槍射向他的手臂、下腹及下體,霍西路共開9槍,8槍擊中雅丁。
霍西路的代表律師布勞堤(Peter Brauti)表示,其當事人拔槍的做法是當面對持刀對像時「最普遍的合適反應」,稍有遲疑的話可能難以制止雅丁作出危險行為,霍西路的行為是出於職責所在。綜合報道/資料來源﹕加通社、星報-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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