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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10-22 | 來源: 51 牧濤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離婚 | 字體: 小 中 大
壹名男子開車撞進餐廳,軋死壹名兩歲幼童,並在警方前來調查的時候拒絕進行呼吸酒精測試。在法庭上,他卻說這壹切的起因是“妻子要鬧離婚”。

據悉,這起案件發生於2013年5月19日晚間,地點是阿省省府埃德蒙頓的Ric's Grill燒烤餐廳。據目擊者表示,當時肇事司機、65歲的男子蘇特(Richard Suter)開車進入餐廳的停車場,似乎准備尾進泊車,但是忽然加速撞向餐廳,越過了馬路牙,撞破了玻璃後並沖上露台,撞翻了壹座子的客人,還當場將壹名兩歲的男孩莫瑟夫(Geo Mounsef,上圖)推到牆上活活擠死。
車禍發生後蘇特曾下車查看,被壹些人聞到有酒氣,但是也有證人表示,從他的舉止來看似乎不像醉酒。
警方到來後,蘇特拒絕進行呼吸酒精測試,因而最初被控以醉酒駕駛,導致他人喪生,並拒絕進行呼吸測試,這類控罪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然而,在本周早些時候的聆訊中,蘇特卻矢口否認了他醉酒駕駛,而發生導致這壹切悲劇的原因,竟然是“妻子要鬧離婚”。
據蘇特在庭上表示,事發當天的中午,他家喝了兩杯雞尾酒,然後接上妻子到壹家新開的餐館吃飯,又叫了壹品脫(約500毫升)的啤酒。誰知這家店鋪服務著實不好,菜上得慢,而且還是冷的,於是他們決定改到Ric's Grill燒烤餐廳吃飯。
在Ric's Grill餐廳泊車的時候,夫妻兩人忽然發生了“嚴重的爭吵”。由於妻子“堅持要離婚”,令蘇特神經大為緊張,錯把油門當成了刹車,壹下撞進了餐館的露台,釀成了大禍。
蘇特告訴法庭,車撞上露台後,他很害怕。路人向他大喊,拍打他的車頭蓋,跟著他慢慢倒車。他打開車門後,試圖幫助傷者,有人把他拖出車外,拳打腳踢,擊打他的後腦。他自知闖禍,就任人毆打。

蘇特和妻子在法庭外
至於為何拒絕進行呼吸酒精測試,蘇特則辯稱,他肇事後在車上打電話給了律師,是律師讓他那麼做的。
蘇特強調,他自己也是壹個醉酒駕駛的受害人。近40年前,壹名醉駕司機撞到他的汽車,直到今天他有行動困難,左腿比右腿短。此外,他還有關節炎、眼睛也有毛病,所以反應不如壹般人領命。
在這起事件之後,蘇特幾乎是成為整個社區痛恨的對象,幾年來都抬不起頭。今年壹月,壹伙人穿著特警的制服上門,將他綁架到壹輛卡車上痛毆壹頓,還用園藝剪絞斷了他的大拇指。這起案件至今未破,而且他的大拇指也沒有找回來。
在法庭上,蘇特對莫瑟夫的家人表示出了悔意,稱“對所做的非常抱歉”,而且“今生都將哀悼這名孩子”。然而,莫瑟夫的家人卻沒有接受道歉,其母親表示,蘇特所說的完全是“空話”,她不想再聽。-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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