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5-10-31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本報綜合報道
安省司法廳 就涉販運女性 賣淫個案 提罕有申請
安省司法廳作出罕有舉動,申請把壹名販運女性賣淫的罪犯定為「危險罪犯」(dangerous offender),首階段申請聆訊周伍展開,或將成為首宗幹犯同類罪行而被判為「危險罪犯」的案例,該名囚犯將會被無限期監禁。
現年31歲的伯頓(Tyrone Burton)去年5月份被裁定多項賣淫罪成立,包括對兩名年輕女性進行人口販賣,案情指伯頓涉嫌迫使兩名安省年輕女性賣淫,剝奪她們的收入,並且沒收她們的護照。
根據警方的呈堂證供,兩名女事主被關閉在多倫多的酒店房間內,被強迫遵守伯頓的嚴格規定,包括必須要為數目不定的男性提供性服務方可進食,而且每日要進行多達10次不安全性行為,在離開或進入房間前,必須親吻伯頓戴上的指環(pimp ring),伯頓最終於2012年12月因人口販賣罪名被捕。
最少7年內不得假釋
安省司法廳已經向法庭申請,把伯頓列入加拿大的「危險罪犯」名單,歸類為全國最嚴重的暴力和性罪犯,將會被無限期監禁,而且最少7年內不得假釋。
伯頓周伍在多倫多法庭面對「危險罪犯」申請的首階段聆訊,安省司法廳發言人克勞利(Brendan Crawley)表示,預期法庭首先會裁決伯頓是否幹犯「嚴重人身傷害罪行」(serious personal injury offence)作為第壹步。
伯頓的現任代表律師麥克雷(Malcolm McRae)稱,法院正在審訊此案,因此不便評論案情。在去年的人口販賣案審訊代表伯頓的辯護律師Michael Owoh聲稱,他執業長達12年,執業范圍主要為刑事法,但從未代表客戶出席「危險罪犯」聆訊,形容情況「相當罕見」。
安省危險罪犯有174個
根據紀錄,伯頓亦曾經在2007年被裁定強奸罪名成立,案情指伯頓強奸壹名年輕保母,而保母所照顧的叁名年幼小孩則留在另壹個房間無人看管,最終伯頓被判入獄3年。另外,伯頓過去亦曾經因偽造貨幣、藏有毒品及槍械被定罪。
按照法例規定,檢察當局可以在罪犯服刑期間向法院申請把罪犯定為「危險罪犯」,但必須要證明該罪犯將來極可能幹犯暴力或性罪行。截至去年為止,安省只有174名囚犯屬於「危險罪犯」,而司法廳去年提出的危險或長期罪犯申請便有44宗。
多倫多刑事律師高佳(Ari Goldkind)在過去2年曾代表6名客戶在「危險罪犯」聆訊中進行辯護,他解釋指「危險罪犯」身分在過去是為了最極端罪犯而設,但近年司法當局提出的申請持續增加,但他認為有監於伯頓的犯罪紀錄,深信司法廳今次提出的申請正確。
資料來源:星報-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