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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1-25 | 來源: 多維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老婆定居國外,兒女出國留學,財產基本轉移,隨時准備外逃。”這是對中國裸官的基本定義。近日,廣東發展銀行原董事長李若虹、國台辦原副主任龔清概等人被中國官方認定為是最新的“裸官”。
據陸媒消息,廣發銀行原董事長李若虹受賄案的細節近日被披露,立刻讓小伙伴們驚呆。因為李可謂資深“裸官”,其妻女早在1997年就移民澳大利亞,距今已有近20年。“裸官”身份使其無所忌憚,助長了他對金錢的欲望,其累計收受賄賂超過5,000萬元(1元人民幣約合會0.154美元)。
據了解,中國的“裸官”問題雖由來已久,可有關“裸”的情形,過去並沒有特別明晰、精准的界定。拾八大以來,中共中央首先明確了“裸官”范圍。2014年1月,中央印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提出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不得列入考察對象。這等於是給“裸官”劃定了范圍。

“裸官”龔清概
1個月後,中組部印發《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明令“裸官”不得在黨政機關的領導、國有企事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等5類重要崗位任職。對現任的“裸官”,要麼其妻兒放棄移居、回國生活,要麼調離崗位,沒有中間選項。
然而,“裸官”們為了逃避監督,可謂花樣迭出。據《新京報》報道,國台辦前副主任龔清概的妻子和兒子早已入籍香港。但為了掩人耳目,他們來個“裸而不移”,壹直留在國內生活、工作。廣州市前副市長曹鑒燎壹家,也耍了同樣的伎倆,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
2015年6月,科技日報社副社長湯東寧被開除黨籍,撤銷副社長職務,由叁級職員降為六級職員。從通報來看,湯並未有貪腐行為,受處分的主要原因就是“裸官”且壹直不向有關部門報告。
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是黨員幹部必須遵守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也是檢驗黨員幹部對黨是否忠誠老實的試金石。新的紀律處分條例已寫明:對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不報告、不如實報告的黨員,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也有的官員是離任後再“裸”,以逃避追查。廣東省國資委原黨委書記劉富才退休後,未向組織報告擅自出國,此後長達1年拒不歸國。2015年7月,廣東省紀委致電劉富才,宣布對其立案,要求他按期回國接受調查。而劉卻壹再以身體不佳、不能坐長途飛機為由拒絕歸國配合調查。11月,劉富才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收繳違紀所得。
習總曾嚴厲批評壹些幹部不向組織匯報個人事項的行為:有的子女家屬長期在國外也不報告,在國外定居的按規定要報告,但他們也不是正式定居,就覺得可以不報告。有的弄了很多證件,護照好幾本,還有假身份證。
在清理過程中,也有幹部表現出困惑與不理解。有人問連普通老百姓都有權利。把孩子送出國,希望孩子有更好的前程,這也有錯?對此,官方認為,公職人員接受公民賦予的權力,就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嚴格地要求自己,讓社會民眾放心。-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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