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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1-31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外游時應記下信用卡公司的緊急聯絡電話,遺失卡時可即時通報。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
有人認為,與其被信用卡公司收取2.5%海外簽帳手續費,倒不如出發前先兌換足夠的外幣現金。對此,鍾穎輝認為當中存在安全隱憂,穩妥的做法是兩者都應准備。他表示,雖然世界各地很多地方都可簽信用卡,但也應准備壹些當地的現金傍身,例如乘搭公車或遇到不收信用卡的商戶。
「如果選擇以外幣現金為主要支付方式,要支付幾晚酒店費的話,代表身上要帶備大量現金,除了不方便也不安全。所以,信用卡和現金都應帶備。另外,應記下信用卡公司的緊急聯絡電話,壹旦在外地遺失信用卡,也可即時作出通報。」
隨時上網查匯率
假如在旅程上突然需要更多現金,也可使用信用卡或扣帳卡(debit card),在全球多個銀行櫃員機(ATM)提取當地貨幣。但鍾穎輝提醒,這種提款方式會被本身的發卡機構及當地的銀行收取手續費,匯率計算方式也略有不同。
「出 發前應對旅程開支作出預算,包括酒店、交通、飲食、購物,以免途中消費超出預算。也要事先了解目的地貨幣兌加元的匯率,因為匯率對消費預算也有壹定影響。 現今互聯網很方便,隨時可上網查看匯率,如果消費金額較高,可先計算那種支付方式較有利,才決定應以信用卡簽帳還是即場付現金。」-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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