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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6-02-25 | News by: 加西网 | 有3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加西网综合)一名BC省内陆的母亲由于在冬天开车太快发生车祸,造成她5岁大的儿子感情创伤,BC省最高法院法官近日裁定保险公司对这名男孩赔偿$31,000作为精神赔偿金。
这起车祸事故发生在2012年2月,当时这位母亲去拜访她居住在BC省Mackenzie的母亲后,在返回她位于Quesnel的家中发生了车祸,当时她5岁儿子正坐在汽车的后座上。根据法庭文件,指“当时车速为70至80公里,她无法控制自己的车辆导致打滑,导致车辆滚下了10英尺高的小坡,然后落一家屋顶才停住。”
要求赔偿 $35,000-$40,000
这名5岁男孩以阿作为他的诉讼监护人,而他的母亲正坐在被告的位置上, 当然实际上,真正的被告是这位母亲的保险公司。
对于男孩的伤势,双方没有争议。车祸导致他的面部骨折和挫伤,历时数月后康复,期间勿需手术或者疤痕,法官发现这个男孩耗时6个月才恢复健康。
男孩的代表律师要求赔偿$ 35,000至$ 40,000,而其母亲的代表律师辩称$ 20,000是适当赔偿额,并指出失事的唯一证据是男孩在过去的一年里哭了两次,当他的母亲去接他时,因为他害怕她又发生车祸事故。车祸造成感情创伤
法官Jeanne Watchuk裁定,这名男孩应获得$31,000的赔偿。
虽然法官指男孩坚强,也很快恢复健康,但她仍然裁定,男孩所承受的精神痛苦将影响他的幼年甚至青年,所以下令他应得到的赔偿应比他母亲的保险公司所需要支付的还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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