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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2-27 | 來源: 新京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2016年2月24日,吳明敏的婚鞋,85元,這是她結婚那天的行頭裡唯壹買來的,婚紗和喜服都是租的。

2016年2月24日,張家樂展示手機裡自己寫的壹段話,他用的字體非常“00後”。

2016年2月24日,廣西馬山縣,張家樂和吳明敏在婚房裡,坐在床上聊天。

2016年2月24日,張家樂背著吳明敏下山,每次吳明敏撒嬌或者耍小脾氣,張家樂就會背著明敏。
正月初八,是個好日子。
點燃幾拾卷鞭炮,擺上75桌宴席,吳明敏(化名)穿著白婚紗、盤了新娘頭,從山那邊的娘家,嫁進了張家樂(化名)的家。
在廣西馬山縣的大山深處,這是壹場普通的婚禮。
只是新郎新娘都未滿1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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