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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2-29 | 來源: 國際在線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Emoji表情正風靡世界,但在法律層面它是否能被視為帶有具體意義,值得討論。

發個表情包也犯法?答案是肯定的。美國弗吉尼亞州壹位12歲的女孩因為在社交網站Instagram上發送不恰當的emoji表情內容,被警方判定為“威脅學校”,面臨刑事指控。
據悉,這位女孩發送的具體內容為:“殺呀?,周贰圖書館見? ? ?”
據警方稱,該條信息於去年12月14日首次在Instagram上發布。在警方調查過幾名學生之後,這名發布信息的女孩將正式面臨刑事指控。警方表示,該女孩已承認該信息是自己主觀發布,並承認是利用另壹名學生的賬號發布的。她的罪名是“威脅學校”與“電腦騷擾”,將被送往少年法庭審判。
這並不是首次有人因為發送表情而鋃鐺入獄。紐約法庭的陪審團曾不得不研究壹只手槍?和壹個警察頭像?是否代表被告有襲警動機,密歇根州法官也曾碰到過壹個被告因發送舔舌頭表情:P而導致案件性質發生轉變的問題。
2014年,英國法官勞拉?斯卡菲(Laura Scaife)曾指出,在刑事案件中,英國法庭將表情符號視做“確定表情符號發布者心理活動”或“確定是否帶有主觀惡意”的考慮因素之壹。-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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