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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3-02 | 來源: 加西網 | 有15人參與評論 | 專欄: ICBC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說實話,作為移民初來咋到,很多人對加拿大法律條規都不熟悉,再囿於語言不流暢,相信很多移民都抱著不生事的態度在加拿大生活。不過,壹對來自前南斯拉夫的移民夫婦,被車撞傷後,不僅得不到賠償,反而被ICBC控以3項詐騙罪名,ICBC如此辦案,真讓百姓不齒。近日,BC省法院責令ICBC賠償對方超過35萬元。只是耗費16年的時間才結案,加拿大,真是醉了!
根據省報報道,案中女事主Arsenovski,現年69歲,與丈夫於1999年9月由前南斯拉夫移居BC省。在2000年1月的壹個晚上,她和丈夫上完英文課後,在本拿比Nelson Avenue 夾Imperial橫過馬路時,女事主的丈夫被壹輛汽車撞到受傷,女事主也跌到受傷,不過不知道她是被車撞到還是被丈夫撞到受傷。
事發後壹個星期,她們在朋友勸告下向ICBC申報。朋友當她們的翻譯,當時她們不知道是向ICBC索償,她們還以為是為了繳付救護車的收費。
女事主說,在前南斯拉夫沒有類似的機制,她們當時亦不識英文。
ICBC事後向當局提交由特別調查員John Gould撰寫的報告,建議控告女事主夫婦3項詐騙罪名,包括指控女事主虛報被車撞傷,以及作虛假聲明。
在案件審訊的第壹天,辯方律師指出案件的罪證薄弱,結果控罪撤銷。
法官Susan Griffin 於本周贰(3月1日)在判案時表示,ICBC和屬下壹名特別調查員John Gould 的上述行為“給壹個弱勢人士帶來恐懼和感到羞恥。”
法官的判詞長達80頁,判詞指出,ICBC和屬下壹名特別調查員在處理個案時就已經假設女事主有罪,他們還針對女事主是正申請難民身份的剛抵垉稘婑,以及正倚靠福利金過活。
最後,法官責令ICBC和特別調查員John Gould向對方賠償超過35萬元,包括7225元律師費,3萬元精神賠償費和35萬元懲罰性賠償。
不少民眾也質疑ICBC的做法,到底誰在監管ICBC?案中的調查員會受到處罰嗎?最後,長達16年才能了結壹樁誣告詐騙案件,那位造成誣告案的調查員在這16年期間也許還領著全額工資呢。終於知道加拿大納稅人的錢都用去那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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