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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3-07 | 来源: 中国科学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近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出台,《意见》提出,要加强街区的规划和建设,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

廖含文

钱云
一时之间,“拆掉小区的围墙”“小区不再封闭管理”引起了网民的热议。在我国,城市建设的现状是否适合开放性小区的建设?换句话说,要拆掉小区的围墙,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带着这些问题,《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目前的居住小区形制如何形成?
北京林业大学城市规划系副教授钱云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居住小区在20世纪上半叶在欧洲国家首先出现。“工业化、装配式建设的方式得到普及之后,能够在一整块地方相对廉价、快捷地建设多层或高层住宅,这形成了最早的住宅小区。”
我国早期的住宅小区建设参照欧洲和前苏联的经验,其建设遵循以下原则:由于当时机动车已经在城市出现,规划者希望在小区中实现“人车分流”的观念,尽量在小区外围设置停车场和行车道,小区内部主要是绿地和步行空间,外部的机动车无法从小区内部穿越。
另外,住宅小区建设能够形成一个自给自足的小社会,在计划经济时代根据其人口有固定的标准指标,比如说幼儿园、生活和娱乐设施等都配备在小区内部,这样就可以让其中的居民减少对外部交通的依赖。“后来单位的住宅与其生产区和工作区结合在一起,由单位统一建设管理,为了让整体环境和设施不对外开放,即将整个小区封闭起来,形成了所谓的大院。”钱云说。
上世纪90年代之后,商品房小区开始出现,延续了当时住宅小区设计规范,形态上与早期的住宅小区没有太大区别。钱云表示,当时商品房小区普遍比其他小区的建设水平和服务设施状况要好,为了维持其高质量的小区环境,也将小区封闭起来,形成了封闭管理的商品房小区。
随着时代发展,相当数量的封闭式商品房小区规模越来越大,究其原因,钱云认为“大盘”有以下优点:如果将大面积的用地用来整体规划封闭式居住区的话,可以形成很壮观的中央绿地、景观设计,支撑起更齐全的服务设施,整体居住品质会提升,生活在其中会更加便利。对于政府来说,土地整体出让更加方便,不用政府投资进行市政道路的建设,市政建设的管理投入也更小。
在很多城市新区的整体开发中,为了塑造城市新区整体形象,需要在规划中安排很大的地块、大尺度的建筑、大范围的绿地、大公园等,客观上进一步造成“封闭街区+宽路网”的模式进一步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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