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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3-10 | 来源: 自由亚洲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被诬陷杀人放火、蒙冤入狱23年,上月获无罪释放的四川男子陈满,决定向国家索取近千万赔偿。他的代表律师王万琼认为索偿数目有理据,不论赔偿结果,起码表达了当事人的坚定立场。而福建念斌冤案仅获百多万赔偿,念斌的家属认为,多少钱都抵偿不了冤狱者的痛苦,指政府有错就要付上合理代价。
2016年2月2日,律师王万琼(左)与获释的陈满(右)合照。(王万琼提供)
陈满(中间黄衣者)返家团聚后,决定向海南高院申请国家赔偿966万元。(网民提供)
浙江省高院上月1日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重审,判决撤销原判,并宣告陈满无罪、当庭释放。陈满入狱时只有29岁,获释时已经52岁,失去自由长达23年,共计羁押8437天,为大陆服刑时间最长的冤狱者。
陈满已决定下周向海南高院申请国家赔偿,金额高达966万元,包括23年来工作收入损失约37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万元、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约185万元、医疗费、后续治疗费10万元,此外还包括23年来的100万申冤费支出。另外,陈满更要求海南高院在《中央电视》、《人民日报》等媒体作公开道歉。
陈满的代理律师王万琼接受本台访问时指,提出的赔偿额有一定法律依据,认为法院若拒绝相关赔偿额,必须作合理解释。
对于福建念斌冤案,冤狱八年仅获百多万赔偿,王万琼指不论赔偿结果如何,最起码当事人表达了应有立场。
王万琼说:按国家赔偿标准来说,有些是很明确的了,有些就未有规定,我们认为即使提这个数,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很低的了,因为当事人真的坐了很长冤狱。看法院怎样判决吧。
记者说:最起码是一种态度吗?
王万琼说:对,最起码,给予当事人那么大的伤害,应该给予这么高的一个赔偿。
念斌在福州投毒案,坐了八年冤狱,申索1500万国家赔偿,最终败诉,仅获113万。他的姐姐念建兰,至今仍认为赔偿不合理。她说,不论是弟弟念斌还是陈满,多少钱都抵偿不了被屈坐冤狱的痛苦,指政府有错就要付上合理代价。
念建兰说:法律程式我们能申诉,有这种法律依据,国家要赔钱,因为你错抓、错判。
陈满是四川绵竹市人,1992年6月来到海南省海口市创办装修公司。同年底,海口市发生一宗杀人焚尸案,当时警方把陈满抓捕,指控他是行凶者。案件在2年后一审开庭,裁定陈满罪成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二审亦维持原判。
他其后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案件去年在浙江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法院经聆讯后,改判罪名不成立。-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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