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6-03-14 | 來源: 陸蓮撰寫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從再進行核試驗到先發制人核打擊,金正恩連日來不斷親自宣示核威懾。朝鮮在核問題上的態度可以說經歷了根本性的大轉折,如果說上個世紀90年代朝鮮是在用承諾不想進行核試驗拖延時間,贰拾世紀的頭拾年是用時而參加六方會談時而不參加六方會談來掩蓋開發,那麼金正恩上台後,朝鮮在核武器開發上的野心完全暴露無遺。朝鮮眼下肆無忌憚公開對核武器的追求,公開對核大國地位的追求,心態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
雖然中國不斷呼吁重啟六方會談,堅持半島無核化的目標,並指出維護國際核不擴散體系的重要性,但實際上中國不得不面對的現實是,除了朝鮮在半島無核化以及是否追求核武器問題上出爾反爾有失斯文,除了朝鮮違反聯合國決議,中國並不能找到其他懲罰朝鮮的理由。
盡管目前實施的最嚴厲制裁威懾力拾足,但值得注意的是制裁並不是目的,如果朝鮮真的能夠挺得過制裁,中國怎麼辦?中國難道只能提出談判協議等著朝鮮主動來談嗎?這並不現實。
即便沒有美韓威脅,處在大國夾縫中的朝鮮亦不會放棄核武器開發,這從上個世紀有蘇聯核保護傘朝鮮亦單獨開發核武器就可以看出來,朝鮮從根本上要在半島擁有能夠和中美俄日同等對話的地位和高度,徹底擺脫在地區局勢中的被動地位。這也就意味著朝鮮追求核武器的步伐並不會因壹時壹事而終止,如果國際社會不在控核問題上有著明確的紅線和可核查手段,想讓朝鮮棄核根本不現實。

金正恩會見核武器研發科技人員
朝鮮在反對安理會制裁的聲明中提到“如果聯合國安理會有權禁止個別國家進行核試驗,那麼還要《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做什麼?《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又有何用?”這透漏出的國際社會在核問題上的條約共識是有漏洞的。
核不擴散機制的條約性機制是由雙邊的、地區的和多邊的旨在防止核武器擴散的國際條約組成的法律體系,主要包括柒項多邊條約、六個無核區條約和若幹雙邊條約。《不擴散核武器條約》(NPT)、《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CTBT)、是核不擴散機制的基礎性文件。
機制的最該大弊端是約束力僅存在於加入NPT的國家,而對於非締約國來說沒有任何實質性的制約力。
比如,加入NPT可以得到用於和平目的的核技術對壹些國家來說並沒有那麼迫切和重要,NPT以外的國家可以免於安全保障監督措施而進出口核材料和核設施從而在核貿易上取得某種商業優勢;在有核國家進行全面和徹底的核裁軍以及批准《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之前不願意放棄核選擇。事實上,到目前為止,“非法”擁有核武器的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和朝鮮都是NPT的非締約國,而締約國對此無能為力。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締約聲明規定每個締約國如果斷定與本條約主題有關的非常事件已危及其國家的最高利益,為行使其國家主權,應有權退出本條約。朝鮮退出條約重拾核武符合程序。
核大國,特別是美國在核武器的立場和政策上所實行的雙重標准也對國際核不擴散機制的巨大沖擊。美國也未履行其應盡的部分NPT義務。例如,美國1995年與無核武器NPT締約國之間達成協議,將NPT無限期延長,但前提是美國承諾將就《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CTBT)進行談判。經過談判,克林頓總統於1996年正式簽署CTBT,但在1999年美參議院的表決中未獲批准。而後來的布什政府又反對CTBT。
《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共有包括中國在內的182個國家簽署該條約,其中156個國家已經批准。但由於裁軍談判會議成員國中的印度等國尚未簽署,美國等國尚未批准,該條約迄今仍未生效。-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