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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5-02 | 來源: 網易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數拾個世紀以來,因所用動物的不同,犯人或被吞噬,或肢體殘損,甚或被壓死。
扔給鱷魚吃掉
眾所周知,公元前7世紀,亞蘇巴尼巴爾,亞述國鼎盛時期的國王,就曾經把他的囚犯扔給巨犬。埃及人也做過同樣的事情,只不過他們更喜歡用鱷魚罷了。

扔給鱷魚吃掉
馬達加斯加皇後拉娜瓦羅挪壹世以殘暴聞名,被稱之為“女尼祿”,她特別鍾情於糊錫類的動物。
直至1861年去世為止,拉娜瓦羅挪壹世每年都要處死上萬人,而其中大多數囚犯都是奉命在滿是鱷魚的河中游泳而亡。
2.用大象處死犯人
在伽太基和印度,犯人被大象碾作粉塵。

用大象處死犯人
19世紀初的游記作家杜蒙·杜爾維耶在他的《環游世界》壹書裡,向我們描述了在錫蘭時,他曾經親眼目睹過怎樣用大象行刑:大象用鼻子將犯人卷起,拋往空中,犯人落在大象的擦牙上,穿透身體而亡。
3、用狗將人咬死
最具凌辱性的莫過於用狗來行刑,然而在全世界卻廣為流傳,在中東、日本、非洲,甚至在歐洲。
古代西亞奴隸制國家亞述國將這種酷刑運用到了極致,當時亞述國的國王除了愛好在戰爭中以殺敵人為樂,在對待那些俘虜跟囚犯上,還動不動就扔給那些隨軍巨犬,再看著他們在撕咬中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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