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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5-06 | 来源: 新京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清明节过后,凌晨的空气中还飘荡着祭奠的气息。夜,深不见底,一列火车像往常一样穿过静谧村庄,突然尖锐的刹车声响起,刺破了暗夜,染红了铁轨两侧……

女子“卧轨”
隆化县公安局接到求助的时候,是2016年4月5日早上8:00,沈阳铁路公安局通辽公安处四合永车站派出所称,北京至通辽方向列车于凌晨2:30在行驶至张三营镇附近时撞亡一人,请求隆化县公安局法医协助出具尸检报告,以便处理善后事宜。
刑警大队长刘国飞接到求助后,派副大队长刘建新、法医刘功海、陈卫东前往现场勘查。9:40左右,三人到达现场,对死者进行了尸检,初步得出结论:死者为一女子,年龄在25-30岁间,体态较瘦,颈后部有一颗0.7*0.5cm大小的黑痣,无其它明显体貌特征。死亡时身穿黑色外衣、黑色裤子,死亡时间与列车经过时间吻合,符合活体撞击特征,基本认定为事故死亡。也就是说,经过尸检可以认定这是一起火车撞人致死事故,按照火车事故的处理标准,责任不在于火车一方的,待尸检报告形成后,由铁路方面象征性补偿。
寻找丢失的鞋
可是心细如发的民警却发现一个细节:在事故现场附近,并没有发现死者的鞋。那么,是死者已经沿铁路走了很久,将鞋走丢了?还是她压根就没有穿鞋?事发处位于隆化县乡村,铁路两侧都是耕地,如果属于上述两种情况,袜子上为何没有土?死者是如何走到铁轨上的?疑问没有被解开,民警不敢妄下结论。他们以事发地为中心,向铁路两端辐射,寻找丢失的鞋。
4月5日下午,民警从铁路派出所得到信息,有案发地周边村民到车站要求认尸。3位民警参与了认尸过程,通过与前来认尸的周某攀谈,得到三条有价值线索。一是周某儿媳曹某已失踪5天,体态偏瘦,颈后部有一颗0.7*0.5cm大小的黑痣,与死者情况吻合,可以认定死者即为曹某;二是曹某没有精神病、抑郁症及其它自杀动因;三是曹某惯于离家出走,曾与张三营镇张某关系密切,去年被丈夫胡某在张某家找到,当时三人因争执报警。了解这些后,民警开始怀疑此事并非一起简单的卧轨自杀事故,而是一桩刑事案件。
根据曹某与张某关系密切、张某家离事发现场特别近以及找不到曹某的鞋等一系列因素,刘建新等3名民警分析认为,张某具有一定的杀害曹某的嫌疑。翻开2015年的出警记录,找到相关记载,确定曹某确实曾与张某同居,后被胡某找到,发生争执,并发现另一个周某没有提及的隐情:周某的儿子、曹某的丈夫胡某有家庭暴力行为,并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也就是说,从以往行为看,胡某也具备作案嫌疑!
刘建新、刘功海、陈卫东3人向刘国飞大队长汇报情况后,得到指示直接接触张某,而不惊动胡某及其家人,一切都在秘密中行动。他们直奔张某家,却扑了个空。
刘国飞任刑警大队长多年,敏锐的职业嗅觉告诉他,找不到曹某的鞋,此事必须作为刑事案件来查。他结合现场详细了解情况后,向主管刑侦的副局长林广文做了汇报,并安排民警兵分四路行动:一路去张某家附近调取民用录像及现场附近录像,查找案发前后可疑踪迹;一路以案发地为中心沿铁路两端寻找丢失的鞋;一路是围绕张某展开调查;而刘国飞则直接去车站接触死者家属,意在了解胡某动向。
锁定嫌疑人
接下来对胡某的询问,让民警越发感到可疑。他言语前后矛盾,几次流露出对曹某的恨意,并急于离开派出所。林广文、刘国飞决定按照郝岩副县长的指示控制胡某。
通过对胡某的通话记录查询,民警发现他4月4日晚上曾给一个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的手机号码拨号,这个通话方在胡某的手机里面显示为“老四”。而在胡某衣兜中,民警发现一张名为“李老四”的赤峰市出租车名片,上面的号码就是胡某通话记录中的号码。刘国飞判断二人应该并不十分相熟,他直接拨通了“老四”的电话。-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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