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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5-25 | 來源: 京華時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父親施暴,被患有精神分裂的母親打死。母親離家出走,馬泮艷叁姐妹被托付給大伯父。12歲左右,叁姐妹被大伯父以童養媳的方式嫁人。
馬泮艷(左)和妹妹馬泮輝在商量母親的養老問題。京華時報記者韓林君攝

馬泮艷的女兒已經14歲了。

馬泮輝在廣東的出租屋內晾衣服。

2000年,12歲的馬泮艷嫁給了比她大17歲的陳學生,被迫發生性關系後生下女兒。在為陳家又生下壹個兒子後,馬泮艷逃到廣東。今年5月4日,馬泮艷向巫山縣人民法院起訴,要與丈夫陳學生離婚。
成孤
父親死亡母親出走叁姐妹寄養親戚家
馬泮艷的老家在重慶市巫山縣雙龍鎮金華村,父親馬正平曾任村大隊書記。馬正平和方登蓮結婚後,育有3個女兒,馬泮艷在家中排行老贰。馬正平因超生被撤了職。村民們說,村子太偏僻,從巫山縣城要先坐船後搭車,再走半個小時才能到。本地女人都希望外嫁,很少有外地的女人願意嫁進來。
馬泮艷告訴京華時報記者,父母夫妻感情逐漸惡化,父親經常家暴,甚至將母親脫光衣服吊起來打。1997年,方登蓮患上了嚴重的精神分裂症。當年4月,方登蓮用鋤頭將馬正平砸死,因患精神疾病被免於刑事處罰。
馬正平死後,方登蓮帶著3個女兒寄住在大伯哥馬正松家。當時,馬泮珍12歲,馬泮艷9歲,馬泮輝7歲,3人都輟學了。不久,方登蓮離家出走。馬正松說她回湖北老家了,馬泮艷則認為母親是在馬正松的毆打下逃走的,父親的死讓他壹直記恨母親和3個侄女。
方登蓮離家後再未與馬正松和3個孩子聯系過,3個女兒成了孤兒,馬正松作為監護人名正言順領取了國家發放給她們的補助金。馬泮艷認為,她們並沒得到很好的照顧,不僅沒上學,而且還要做很重的農活,她和妹妹要負責飼養11頭豬。馬正松卻抱怨,馬泮艷和馬泮輝在家裡幹活經常偷懶。-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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