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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6-20 | 來源: 自由亞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971年9月13日,時任中共中央副主席的林彪與妻子葉群、兒子林立果等從山海關機場乘256號專機起飛,凌晨3時在蒙古溫都爾汗肯特省貝爾赫礦區南10公裡處機毀身亡。其出逃和墜機原因至今仍是未解之謎。林彪墜亡之後,中共原紅軍時期壹方面軍第壹軍團和共軍東北肆野、空軍系統的人受到牽連,其中包括33位中共篡國將軍,輕者撤職、重者被捕入獄。

黃永勝,1955年被授予上將軍銜。中共官方稱其在“文化大革命”時,和林彪壹起迫害許多開國元勳。1971年9月因“九壹叁”事件被撤職。1973年8月被開除黨籍。1981年1月25日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確認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判處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1955年獲壹級八壹勳章、壹級獨立自由勳章和壹級解放勳章。1983年4月26日於青島病逝。圖為1982年,黃永勝與家人在青島合影。


吳法憲,1955年被授予空軍中將軍銜。1967年起任人民解放軍副總參謀長兼空軍司令員。是第叁屆國防委員會委員,中共第九屆中央政治局委員。“文化大革命”中升任“軍委辦事組”副組長和副總參謀長。“九壹叁”事件後,1973年被開除黨籍,撤銷黨內外壹切職務。1981年1月25日,吳法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確認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判處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八個月後保外就醫。2004年10月17日在山東濟南逝世,享年89歲。圖為晚年吳法憲和夫人陳綏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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