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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8-11 | 來源: 現代快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買房賣房 | 字體: 小 中 大
徐州銅山區何橋鎮壹對老夫妻把自己未滿4個月的孫子賣了6萬元,他們和聯系買家的中間人以及買孩子的夫婦共9人均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8月11日,銅山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
兒子把懷孕的小女友帶回家
徐某是徐州銅山區何橋鎮的壹個農民,1950年生人,早年喪妻,有壹個兒子。2002年徐某經人介紹認識了從肆川來徐的婦女王某,兩人認識不久後同居。可沒過半年,王某被突然公安機關逮捕,原因是她曾在重慶拐賣婦女的犯罪行為案發,後被判刑5年。直至2007年王某刑滿釋放,徐某依然對她不離不棄,兩人生活在何橋鎮,家裡承包了贰拾畝地,養了拾幾只豬,壹年收入5、6萬元,日子還算是不錯。
2014年,徐某和王某發生矛盾,兩人鬧起了離婚,起因又是王某犯罪。2014年3月,王某假稱自己喪夫,讓同伙把自己介紹給單身男性,以結婚要彩禮為由進行詐騙,後經法院審理,2014年11月她被判處拘役5個月。不僅如此,徐某自己也因為王某觸犯了刑法,他明知王某涉嫌犯罪,依然為其提供隱藏場所,幫助王某逃避抓捕,構成了窩藏罪。
徐某氣憤難耐,在2014年底向王某提出離婚,可王某卻因為婚內財產分配的原因,堅決不同意離婚,兩人鬧得不可開交,徐某壹怒之下來到了當地派出所,他向民警舉報稱,王某拐賣兒童。王某拐賣了誰?徐某的話讓民警大吃壹驚:王某把徐某的孫子給賣了6萬塊!
事情發生在3年前。徐某的兒子在2013年春節時突然帶回家壹個女朋友。這個女朋友當時還不滿拾八歲,徐家人難以接受的是,她還有了5個多月的身孕。但畢竟兒子已經把人帶回來了,徐某也只能接受這個事實,讓兒子和女孩壹起住在家裡,想先把孩子生下來,等“兒媳婦”到了能領結婚證的年齡再把兒子的婚事辦了。
可誰知女孩剛來沒幾天就和王某產生了矛盾,“婆媳”贰人經常拌嘴,徐某的兒子只好帶著懷孕的女友搬到別處居住。徐某此後幾乎就再沒和兒子聯系過。2013年7 月間,徐某的兒子突然打來電話,他告訴父親:女友正在醫院裡生孩子,生產過程中產婦大出血,現在急缺5000元救命錢。徐某和王某急忙帶著錢趕往醫院,可到了醫院才得知,“兒媳”因為難產大出血去世了,生下了壹個男嬰。
6萬元把孫子賣給他人
當時徐某的兒子也不過21歲,根本不會照顧孩子,孩子由徐某和王某照料。孩子出生後被診斷為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缺鉀。實際上這是新生兒的常見症狀,大多數情況下用藥壹段時間就可痊愈。但徐某和王某卻覺得這個孫子得了嚴重的病,養著也是個累贅,於是兩個人竟然商量起給孫子找個“下家”,打定了賣孩子的主意,而這個時候,徐某的兒子已經到外地打工去了。
最終,王某和徐某兩人,通過鄰居周某、“媒婆”方某等人,找到了買家王某,王某和妻子有兩個女兒,但他們很想有個兒子。最終,兩人看孩子沒有毛病,“長得不傻”,當即支付了6萬元,抱走了孩子,雙方還簽訂了“協議”。
6萬元中的其中1萬當時就讓幾個中間人分了,雖然是孩子的“奶奶”,王某卻還從中拿了2000元,她把5萬元回家交給了徐某,告訴他這是賣孩子的錢。後來這些錢,老兩口用於給徐某兒子買房子。徐某說,兒子還年輕,帶著孩子不好再找對象,現在孩子賣了房子也買了,壹舉兩得。
徐某的兒子曾聽父親提過賣孩子的事情,他告訴徐某賣孩子是犯法的,徐某和王某賣孩子的時候他在外地打工並不知情,當回到家發現孩子不見時,徐某告知孩子“送人”了,這個年輕的父親竟然也沒有深究 ……
但按照法律規定,被拐賣的兒童必須要進行解救,案發後孩子被接回了徐家。經過 4個多小時的庭審,法庭宣布本案將擇日宣判。根據法律規定,如果王某和徐某拐賣兒童罪成立,他們將被處5到10年的有期徒刑;收買被拐賣兒童的,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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