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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9-28 | 來源: 加西網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列治文新聞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列治文公交車站台的廣告是否能使用中文?壹直以來都是大家熱議的話題。
但現在,新規定出爐了!
新政策要求列治文的廣告上必須要有英文!
市長馬保定(Malcolm Brodie)指出,市府與廣告公司Pattison Outdoor Ltd.簽訂的20年合約上規定,廣告上的語言必須以英語為主,或者占50%以上。

Pattison作為承包商,負責巴士站候車亭或是座椅上的廣告制作。當然,市政府可以分享到部分的利潤。
合約新加入的條款有:承包商同意凡是出現外國文字的廣告必須最少有50%的英語在內。包括整體空間、字體大小、內容、以及細節的程度等。如果有任何違反規定的案例發生,承包商可將事情轉介市府作最終裁決。
盡管這壹新的規定還沒有正式遞交給市議會,市長表示市府職員已經根據市議員的指示,在巴士站內執行英語優先的規定。

當問到為什麼英語必須要在廣告內的時候,市長馬保定指出,英語是市內大多數人所使用的語言,作出這種硬性的規定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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