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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10-13 | 來源: 加西網 | 有5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擁有雙重國籍的加拿大公民,或者是持有加拿大免簽護照的旅客們,請注意從11月10號開始,入境加拿大將會有新規定!
聯邦政府規定:免簽國旅客入境加國需辦理電子旅行證(eTA),同時要求凡擁有雙重國籍的加國國民,從海外飛抵加國時須使用加國護照入境。
新規定將從11月10日起全面實施。

什麼是eTA?
eTA是對免簽證的外籍人士,搭乘飛機進入加拿大或在加轉機的壹項新入境要求。
此旅行證以電子方式與旅客的護照相聯,有效期為5年或到護照失效日期為止,以先到期者為准。

例外
當然,也有例外,擁有美加雙重國籍的人士不受此政策影響,從陸路和水路返加的人士也不需要eTA。
中國護照不受影響
注意,由於中國大陸護照的持有人需有簽證才能進入加拿大,因此不需要申請eTA!
港、澳、台受影響
而對於來加免簽的港、澳、台護照持有人則需申請eTA,否則在11月9日後可能會被加國拒絕入境。
持有港、澳、台護照,又有加國護照的雙重國籍人士,則壹定要持加拿大護照入境!如沒有加國護照,則壹定要盡快提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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