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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10-19 | 來源: BBC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深夜八卦 | 字體: 小 中 大

昨天(18日)中國大陸影星王寶強起訴妻子馬蓉離婚、馬蓉起訴王寶強名譽侵權兩案相繼在北京朝陽法院開庭。法院外擠滿了大小媒體的記者和看熱鬧的人。社交媒體進入超負荷狀態,炸了窩了。
王寶強走進法庭的時候,新華社的壹篇署名評論也推出了。
新華社“令人不齒”
新華社的文章開宗明義:“今天上午,備受關注的某明星離婚案官司與名譽權糾紛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召開庭前會議,引發大批媒體和群眾圍觀。作為影視明星,把家事當公事,拿炒作家丑來擴大社會影響,實在令人不齒。”

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原因、都交代得清清楚楚,卻不點名。
法庭才開“庭前會議”,新華社對這位“令人不齒”的“某明星”高調離婚的動機已經下了結論:
“壹場本很正常的婚變,竟帶火了其執導的影片,使其未映先火。沸沸揚揚的離婚事件,不過是為了公司利益而精心策劃的壹出鬧劇。”
新華社顯然不怕王寶強起訴其誹謗和損害名譽,盡管他是當紅小生。

文章對王寶強苦口婆心:“常言道:‘家丑不可外揚’。普通人尚且明白這個事理,作為影視明星更應明白。”
但是在作者眼裡,王寶強卻在“把家丑放到如此巨大的輿論場中並持續發酵,形成強大的關注度效應。這種違逆中國傳統道德,利用家丑來造影響的行為,真是毀人‘叁觀’。”
名人與普通人
帽子大的嚇死人。損完了王寶強,作者意猶未盡,把法庭外圍觀的眾人也“可憐”了壹把:-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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