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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11-01 | 來源: 加拿大中文電台 | 有5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BC上訴庭就律師公會拒絶西叁壹大學法律系畢業生執業的上訴桉作出裁決,裁定律師公會敗訴,律師公會必須接納畢業生執業資格。
裁決由最高法院5名首席法官作出,主要針對雙方宗教自由,以及性別平等的基本憲法權利作出訟裁。
判詞指,律師公會放棄司法系統賦與他們的權力,以公會成員的表決結果來決定是否向畢業生發牌,同時公會在進行表決時,未能有效權衡憲法權利的沖突。
法院認為公會不能只是單單以多數意願來決定憲法有關的事宜,應該需要更多實質證據為基礎。
判詞又說,假如律師公會不承認西叁壹大學的法律系,不會令同性人士入讀法律系的機會增加。西叁壹大學法律系只有60個學位,即使大學的道德要求拒絕同性戀人士,其實影響有限。不過西叁壹大學的宗教自由及畢業生的權利,就因律師公會的否決而遭受嚴重的侵害。律師公會的決定實際影響大學的憲法宗教及結社自由。
判詞最後強調,壹個多元化的社會,政府容許及批准不同信仰是維持中立,不是偏坦。因此裁定律師公會敗訴。
BC最高法院去年底就西叁壹大學爭取BC律師公會認可法律系資格,裁定西叁壹大學勝訴,律師會於今年1月提出上訴。
基督教大學西叁壹計劃於今年開辦法律系學位課程,但學生必須簽署社區約章,認同壹男壹女的婚姻關係。但有反對者指,認為有關校規等同歧視同性戀者。
2014年4月,BC律師公會曾經表決通過,接納該大學的法律系資格,但遭到部份成員強烈抗議,結果董事局最後推翻原先決定。
校方曾強烈表示,外界拒絕承認法律學系資格,是對該校畢業生的壹種歧視。-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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