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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1-02 | 來源: 加通社 | 有16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壹名華人女子此前在加拿大安省壹處賭場與另壹名女子為搶老虎機而發生輕微的肢體沖突,事後賭場要求這名華人女子離開賭場24小時,該女子非常不滿,以自己受到種族歧視為由,將賭場告上人權法庭。
根據法庭文件顯示,這名李女士與丈夫金先生在2013年7月12日帶著女兒,來到Great Blue Heron Charity Casino。
法庭在2014年11月開始審理此案,李女士起先在法庭上說,當天她選了壹台老虎機玩,當她坐到老虎機前,正要把賭場發的游戲卡放進老虎機時,壹個中年的白人女子很快就把20元的紙幣塞進了這台機器,還說這台老虎機是她丈夫先占的,要她離開。接著賭場壹名女經理走了過來,只聽這名白人女子的壹面之詞,完全不問她事情的經過。
在法庭公開賭場的監控錄像之後,李女士又改變了對當時經過的描述。她改口說,自己原來在玩壹台老虎機,但後來看到另壹台老虎機沒人玩了,就想換去玩那台。結果在她坐到新老虎機前的同時,壹名原先在玩這台老虎機旁邊的白人女子把錢塞進了她正要玩的這台機器。而且李女士說,據她所知,這名白人女子是為了要為她丈夫占住這台機器。
口供與錄像不符
但法官在詳細翻看了現場監控視頻錄像之後發現,事情是另壹個版本。當時A女士(即李女士所指的白人女子)坐在50-11號老虎機的位置上,壹名男子(A女士的丈夫)使用的是旁邊的50-12號機器,A女士似乎在看這名男子玩老虎機。
號機器約有3到4尺的距離。李女士注意到該男子站起來正要離開50-12號機器,就從座位上起來往50-12號機器方位走去。由於該男子起身後站在了過道上,擋住了李女士的去路,而且與A女士相比,李女士原本就距離50-12號機器較遠,A女士先把錢塞進了機器。
A女士站在這台老虎機前揮手,示意李女士這台機器已經被占,但李女士也做了壹個揮舞的動作表示自己還是要用這台老虎機。A女士伸出手臂阻止李女士使用或坐到這台老虎機前面,兩人僵持不下,過程中發生了輕微的肢體沖突,而李女士後來堅持坐在50-12號老虎機前。
李女士說,自己完全不會說英語,因此試圖用手勢與A女士溝通。賭場的保安人員看到兩人發生爭執後前來調查,與雙方都進行了交流。不過整個監控視頻只有畫面沒有聲音,無法記錄當時他們說了什麼。
李女士後來被賭場要求離開24小時,李女士覺得因為自己的種族問題在這件事上受到了不公平對待。
法官判決
法官認為,在這起案件中,他的角色並非要判定誰是攻擊者,而是要判定賭場對李女士的行為是否由於李女士的種族等原因,而讓她受到歧視或不恰當的對待。
盡管李女士聲稱,A女士既占著50-11號在玩,又跑去占50-12號機器,違反了賭場規定的壹個人只能同時玩壹部機器的規定,但此證據不足,也並非本案重點。反而李女士在案件中似乎表現得更具有攻擊性,不但與其他人發生爭執,還強行坐在老虎機前,讓賭場做了驅逐李女士的決定。
李女士還堅稱監控視頻被做了處理,與事實不符,但法官無法相信李女士的話,她的兩次口供描述也並不壹致。法官綜合各方面因素,判定賭場在處理這壹問題時,並沒有因為李女士的種族、膚色等問題對她進行不公平對待,駁回了李女士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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