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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1-05 | 來源: 郭宏章博客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台灣監察院5日上午通過對國防部政戰局保防安全處前處長趙代川少將的彈劾案,由於趙代川於2016年2月間,涉嫌逾越職權,違反比例原則,用“釣魚”手法,出動大批憲兵與偵查人員,誘捕持有疑似機密文件的魏姓民眾,事後趙由於對文件的機密等級沒有把握,又改稱要以獎金方式來換取叁份白色恐怖時期的敏感文件,自相矛盾,監察院調查後認定趙代川違反公務員服務法,遭監委高鳳仙、楊美鈴提案彈劾。
監察院委員高鳳仙表示,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保防安全處長趙代川,未依專案會議的建議或結論,先查明文件是否屬於機密、銷毀,並厘清要行政調查或刑事偵查,未先簽呈局長核定成立專案,即貿然於會後決定洽台北憲兵隊與會討論。
高鳳仙委員說,趙代川在案中又核定該隊與軍事安全總隊會同向魏姓民眾洽談購買及歸還文件,取得後遲不辦理鑒密,反而命令下屬以魏姓民眾“盡力於有關軍事工作,成績優異”頒發新台幣15000元獎勵金,並請其簽署自願協助調查、接受訪談、無償歸還叁份國軍文件,引發非議,以上各節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依法提案彈劾。監察院5日上午審查會審查此案,以成立票8票、不成立票5票,通過彈劾,將趙代川移送公務員懲懲戒委員會議處實際處分。

台灣監察院監委高鳳仙(左)宣布彈劾國防部前保防安全處長趙代川
由於趙代川向上級時任國防部政治作戰局長聞振國中將申請核發獎勵金,獲得聞振國同意,聞振國因此也被國防部記過調職,但截至目前為止並未被彈劾,監委高鳳仙表示調查報告尚未由監察院通過,不便透露。高鳳仙委員表示,對於其他的違失人員,將會在調查報告出爐之後,近壹步處置。而趙代川少將簡任11職等,此壹層級及以上的官員必須由監院彈劾糾正,其余官員則由單位懲處。
由於包括本案中涉及機密等級未能判定的3個文件,其中有兩件文件是早應銷毀而未銷毀,而且同壹來源的舊書商還持有其他文物,目前為了安全起見,舊書商已經都存放在台北市議員王世堅處代為保管,這但對於文件之後的處理方式,相關單位包括國防部、國家檔案局都很想知道其他檔案內容,以便進行後續處理,擔任書商的胡姓顧問與王議員的意見目前沒有共識,還有待進壹步協調。-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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