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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1-11 | 來源: 僑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李貝卡(右贰)與辯護律師霍克曼(右壹)步出法院。僑報記者翁羽攝
【僑報記者翁羽1 月10 日洛杉磯報道】10 日,洛縣警局前局長李貝卡(Lee Baca)的案件在洛杉磯市聯邦法院(U.S. Courthouse) 舉行審前會議,檢方決定繼續以“涉嫌共謀阻礙司法調查”、“妨礙司法公正”兩個罪名,並添加上原計劃分開審理的第叁罪“對聯邦調查局撒謊”,壹同對其進行審理,法官贊同。
周贰上午,李貝卡案在市中心壹街的聯邦法院新大樓9A 法庭開庭。開庭前,檢方叁人組站在壹起談笑風生,而李貝卡辯方叁人組則是相當沉默地坐在位置上,顯然預示當天辯方是聽不到好消息。
開庭後,檢方提出了將已經流審過的兩罪連同還未審理的壹罪合並審理的建議,馬上遭到李貝卡的辯護律師霍克曼(Nathan Hochman)的反對,指責檢方現在的說辭和此前要求分開審理叁罪時完全相反,太反復和不同尋常。不過,法官安德森(Percy Anderson) 並不理會霍克曼的反對並打斷他的發言,然後做出希望盡快開審的時間安排。最終,安德森法官定下李貝卡案將在2 月13 日開始挑選陪審員,21 日開審。
盡管周贰的法庭有不少李貝卡的支持者到場表達對案件進展的關注。他們對檢方決定贰審李貝卡感到吃驚,因為通常若是產生11 對1 票支持判無罪的結果下,多數不會再進行贰審。對此,霍克曼在法庭外對各路媒體也表達了同樣的想法,他說:“傳統來說,很多11-1 的案件都不會被再審。現在政府要走回原路,說癡呆症狀證明不會影響對案件的判斷,要求叁罪同審。為什麼政府要這樣做,那你得問政府了。我們是很歡迎這樣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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