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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2-13 | 来源: 谢平博客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科学术语“物种(species)”来源于拉丁文中表示性状或现象的一个词(Offenberger, 1999)。物种是生命存在与繁衍的基本单元, 它既有相对的稳定性, 又有绝对的变化性。如果它亘古不变, 便没有生物界的进化, 但它也不能转瞬即逝。只有当人们试图对生物界进行分门别类时, 才不得不思考如何对物种的内涵进行合理的界定。
一、关于物种划分的困惑
关于物种, 达尔文(CharlesRobert Darwin, 1809–1882)曾说:“没有一项定义能使一切博物学者都满意; 然而各个博物学者在谈到物种的时候, 都能够模糊地知道它是什么意思……。关于‘变种’这个名词,几乎也是同样地难下定义……。华莱士认为动物可以分为四类: 即变异类型、地方类型、地理族即地理亚种以及真正的、具有代表性的物种” (Darwin, 1872)。

Dobzhansky (1951)认为: “动物和植物分类学家利用有机体变异的不连续性来给生物进行分类和定名……, 分类的范畴是学者为了自己的方便而设计的结构; 在这种意义上, 它们有时候被认为是‘武断的’或‘主观的’……; 但是有些分类的类群, 特别是种和属, 分类学家通过精心努力, 而使它们和一些大小不同的孟德尔式群体尽可能紧密符合”。
Barton等(2007)指出: “人们普遍承认种的划分是真实的。而通常存在争议的是较高层次的分类阶元, 如属或科。类似地, 人们往往不清楚一个种内的不同形式是否应该分为地理种或亚种, 却通常很清楚生活在任何一个地方的生物体应该怎样归到种里”。
一些唯名论(nominalism)者则宣称, 物种只是人们给特定类群的生灵所取的名字而已, 人们给物种所画的线也不代表任何生物学的基本分界点, 因此, 物种仅存在于人的大脑中, 不过是一种命名抽象或精神抽象而已(Gregg, 1950)。而实用主义(pragmatism)者认为, 物种在概念上是真实的, 为了我们的便利与实际应用而存在(Dupré, 2001)。
二、强调不变性的物种概念
物种被视为特征明显的、不变的实体, 物种由关键的性状确定, 通过这些特征可以自动划归类似的个体。这种观点的起源可以远溯到柏拉图(Plato, 约公元前427年至公元前347年)的理念论哲学, 按照这种哲学, 物种被认为是一种比构成它的个体更深层次的存在。确定物种本质的是理念化的形式或结构, 而不是任何一个个体的表面性状(Bowler, 1989)。可以认为, 柏拉图强调了物种的绝对不变性, 它由本质(essence)所决定, 就像化学元素一样。如果按现代的知识来理解, 柏拉图所说的理念化的形式或结构就是由DNA所编码的形式或结构。

三、强调变异性的物种概念
1.拉马克——生物之间存在不可分割的连续性
拉马克(Jean-Baptiste Lamarck, 1744–1829)认为物种只是一个人为的概念, 事实上并不存在。根据他的用进废退理论, 所有生物应该存在一种不可分割的连续性, 如果收集足够的标本来填补物种之间形态上的缺失, 就可以看出生物界是一个由一连串连续的过渡形态联结在一起的整体。既然所有物种都处在一个连续变化的过程之中, 也就无所谓物种的灭绝, 有的只是从一种形态转变为另一种形态(Shi, 2010)。显然, 拉马克过分强调了物种的变异性而忽视了物种的相对稳定性。-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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