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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2-28 | 來源: 長安劍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婚姻 | 字體: 小 中 大
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對婚姻法原贰拾肆條的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包括新增的兩款內容:“夫妻壹方與第叁人串通,虛構債務,第叁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壹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叁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姻法司法解釋贰第贰拾肆條,終於得以補強。
這個條文原來是這麼規定的:“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壹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壹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拾九條第叁款規定情形的除外。”用日常用語來講,這就是說,除了少數例外,在婚姻期間,夫妻壹方以自己的名義負債的,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可以要求夫妻雙方償還,即使這對夫妻後來已經離婚。

條文的本意是好的。夫妻回到家關起門來,就能隔絕來自社會的視線。“黒箱密謀”的小九九,是盤旋在每個債權人心頭的疑雲。而因分房買房、征地拆遷日益平常化的“假離婚”,更是這種擔憂的雪上之霜。“借錢給你,你離了婚,淨身出戶,我的錢去找誰要?”在婚姻法上,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歸夫妻共有,同理,債務也應當由夫妻共同承擔,這是權利義務對等的體現。
但是,法律與司法解釋往往是針對當時存在的社會問題而制定的。雖然不像有些人尖刻的評論所說,“法律壹經制定,便已落後於時代”,但社會的發展確實常常超出司法解釋原本的意圖。於是,惡意利用24條的“被負債”婚姻出現了。

“被負債”,指的是婚姻壹方瞞著配偶,向外借貸大筆債務,或者是在離婚時與他人串通,偽造虛假債務。這兩種行為的目的都是壹個,試圖通過或合法、或非法、或子虛烏有的債務,讓配偶的財產不正當地減少,以損人利己。而在原贰拾肆條規定之下,只要婚姻壹方起了“歪心”,另壹方很難掙脫陷阱。因為,司法解釋已經作出規定,人民法院當然要依法裁判。雖然圍繞這法,因為社會變遷,可能發生了原本沒有預見的爭議。
中國司法的發展,並不能壹開始就盡善盡美。但它之所以能給人以希望、信賴,就在於它能及時發現問題、回應關切,讓司法始終向著公平正義而行。
補充規定包括新增的兩款內容:“夫妻壹方與第叁人串通,虛構債務,第叁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壹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叁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事實上,最高法此次做出補充規定,對債權人保護的立場沒有改變。但是,新增兩款明確傳遞了壹個信號,受法律保護的、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的債務,應當是真實而合法的債務。對於非法、虛假債務,人民法院不能簡單套用24條的規定,而應當亮明立場,對於情節惡劣的,更需要依法懲處。-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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