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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3-10 | 來源: 東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香港 | 字體: 小 中 大
曾蔭權於上月22日,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高等法院判處20個月刑期,成為香港開埠以來入獄的最高級官員,也刷新了回歸後特首入獄的負面紀錄。該案緣起曾蔭權2012年在特首任內與富商不當交往,遭到本港傳媒涉嫌官商勾結的指控,接著被爆出在隱瞞深圳東海花園租務情況下,給其業主公司原則上批出數碼廣播牌照,進而成為首個任內被廉政公署立案調查的特首。

曾蔭權(右)在太太曾鮑笑薇(左)陪同下,進入法院接受聆訊
經過3年的調查和1年多的起訴審理,高等法院於上月裁定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將這位前特首“請”進了赤柱監獄。在曾蔭權入獄前叁年,前政務司長許仕仁亦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名被高等法院判處7年半刑期,還正在赤柱監獄服刑。
許仕仁和曾蔭權,壹個是港府前贰號人物,壹個是前壹號人物,是精英中的精英,本來應成為治港團隊公職人員的典范,結果兩人先後都因不當行為而身陷囹圄,在政界搭檔後又成為獄中難友,這壹令人尷尬又痛心的現實,除了印證香港是個法治社會,也折射出利益集團對治港官員的圍獵能力委實不能低估。
所謂利益集團,原本是指那些具有相同利益並向社會或政府提出訴求,以爭取團體和成員利益、影響公共政策的集團,它們存在的意義是通過影響政府決策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現代公民社會並依政治學理論,利益集團的存在不僅正常,而且必要,因為它有助於不同個體結成集團表達訴求。但是這種看似人人皆可借由表達訴求的利益集團,卻經常出現多數人權利缺位、少數人把持權力的現實,特別是當資本介入進來成為主導,就容易演變為代表資本利益的牟利工具。而這種扭曲壹旦完成,掌握著公共資源與權力的官員就必定會成為其圍獵目標。當整個普遍意義上的權力和資本利益集團完成勾結,上升到權貴資本主義的極致,經濟、行政和法律等就會演變成符合利益集團的單邊安排,整個社會就會變得僵化,會因缺乏流動而窒息,公平公正就無法保證。
香港就是這種情況,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兩個令人痛心的層面,壹個顯性的層面是腐敗與利益輸送,就像曾蔭權、許仕仁這樣的官員,他們因為掌握著公共資源和權力,成為了資本及利益集團圍獵的目標,由於把握不住自己而淪為獵物犧牲。另壹個更為隱性的層面,則是權力和代表資本利益的利益集團普遍結合而形成的權貴資本主義的變種,即“官商共治”的格局。
對於上述較為顯性的層面,香港具有相對完善的法治體系和監管制度,同時還有充分的輿論監督,可以將官員被圍獵的風險降到最低,創造過國際廉潔形象。但許仕仁和曾蔭權先後入獄的悲劇,也提醒我們現有法律與監管制度依舊存在漏洞需要彌補。同時也提醒了其他治港官員,必須注意和利益集團保持適當距離,防止自己成為利益集團的獵物。在不久前內地召開的省部級幹部學習六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上,習近平告誡中共官員要“注重防范被利益集團圍獵”,在香港,因為這裡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利益集團的存在被認為是天經地義,所以對治港官員,特別是對中央政府派駐香港的各級官員而言,這壹告誡應具有格外重要的警醒意義。
對於“官商共治”,香港人應該都有體會,壹些人可能還會說“何止於有體會,簡直就是多年深受其害”!確實,香港歷來是個“官商共治”的社會,利益集團透過圍獵官員、影響決策來剝奪社會財富的現象,在港英時期就壹直存在。香港回歸前後,出於維護“壹國兩制”和保障香港平穩回歸的考慮,大部分利益集團被保留,壹些利益集團甚至優先參與港區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選舉和推選,並無意中讓他們劫持了大部分惠港紅利,更強化了利益集團的圍獵能力。壹些社會精英以“壹國兩制”為借口,也拒絕對殖民地遺留進行反思。這導致“官商共治”體制在回歸後這贰拾年內非但未得到有效檢視,反而以“兩制”之名被不斷固化,甚至將“港人治港”異化為“官商治港”,為利益集團提供了興風作浪的環境。-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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