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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4-04 | 來源: 搜狐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壹名領取加拿大安省就業援助(Ontario Works)的男子,中了10萬多元彩票後不到半年便花光獎金,隨後,他重新申領援助多次,仍因未能提供文件證明開支,均被當局以不當處理資金被拒。

兩年內申請了叁次福利均被駁回
詳細資料顯示上訴人在2011年3月開始領取就業援助。
2014年5月,他中了10萬多元彩票,壹個月後,即以書面通知當局,已找到工作,不再需要援助。
2014年10月,上訴人重新申請就業援助,被當局要求解釋5月的10萬元彩票收入,並出示他使用這筆款項的收據證明,上訴人其後取消申請。
2015年2月,上訴人再提出申請,稱自己是單親父親,要養育4名子女。當局再要求他提供有關彩票收入的資料,核查後發現上訴人不當處理資產,裁定他不合符領取援助的資格。上訴人提出上訴但被拒。
2016年3月上訴人再試圖申請援助,這次未有就如何處理彩票獎金提交額外資料,當局也在4月再拒絕他的申請,理由是他處理資金不當和未能提供使用資金證明。上訴人其後上訴至社會福利仲裁法庭。

使用資金說明屢被質疑
上訴人聲稱中了10萬多元彩票後主要用於投資朋友的生意、還債、買東西給子女等上訴人在庭上出示文件,包括銀行匯票、取款單,希望澄清事實。
上訴人指自己已花光獎金,他的銀行帳單顯示他在中獎約5個月後,銀行對賬單顯示其賬戶余額從2014年5月的92,779.42元降至2014年10月的1.88元。

也就是說2014年10月使用所有款項。除了租金和食物等日常開支,上訴人花了3.4萬多元投資手機,用2萬元還家庭債務,6,000元還債給朋友,5,610元在汽車和保險開支,1萬元購買家具和個人用品給子女,合共接近7.6萬元,但上訴人未能出示全部收據。-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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