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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4-05 | 來源: 加西網 | 有2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房市情報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加拿大真的是要開始“規范”房市了!
根據新規定,加拿大居民如果在2016年賣了房,那麼需要在今年向加拿大稅務局申報!
無論賣出的房屋是不是自住用房,只要屋主在去年把房子賣了都需要進行申報,包括:交易記錄、買房的日期、售出價格和物業介紹等。

出售的是自住用房?不用交稅!
稅務專家Brian Brophy表示,“如果你壹直把這棟房子作為自住用房,並在去年把房屋出售。那麼別擔心!你不需要向稅務局繳納額外的稅款,只需要向他們進行申報壹下即可。”
這項規定是政府在去年10月份提出來的,目的就是為了確保自住房的免稅政策不會被濫用!

最高$8,000的罰款!
如果沒有按照要求對出售的房屋進行申報...將會遭受很嚴格的懲罰:最高$8,000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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