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7-06-01 | 來源: 東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北京 | 字體: 小 中 大
俗語有雲"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從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田雲惠,日前接受內地傳媒訪問時透露,她曾辦過壹宗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案件,讓她印象深刻;而案中的淫媒,竟是壹名年僅14歲的少女。她認為:"我們不能壹味去指摘孩子,也該想想自己是否存在問題。"

她指出,該名少女從小家庭條件優越,學習成績很好,考上了當地很好的中學。但中叁畢業公開試(內地稱"中考")結束後,父親突然腦溢血,母親卷款並"跟佬走";而在此期間,少女得知自己原本並非父親親生,祖母不再讓她認父親,並將她從戶籍上除名。
為了維持自己的高額開銷,少女從14歲開始輟學販毒,更領著百多個"小姐"賣淫,後來在北京進行賣淫活動時落網。當田雲惠和心理輔導員對她進行訊問時,曾自殺未遂的少女表示:"我不後悔,反正已經沒有人再關心我了。"
對此,田雲惠覺得很痛心:"她為甚麼壹定要走極端呢?為甚麼不繼續上學呢?為甚麼要過奢靡的生活呢?如果家裡的其他親戚朋友能來幫這個孩子壹把,那該多好。"
她又指出,學校、親朋、社會,也都是影響未成年人的主要因素。在接觸過的問題少年少女中,都有壹些共同點,要不是家庭和學校對他們放任不管,便是管教嚴苛,令孩子的"叁觀"不正,人際交往概念不端正,所想不成熟,所為不知對錯。-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