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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6-15 | 來源: 蘇心博客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婚姻 | 字體: 小 中 大
01
電視劇《人民的名義》裡,市委書記李達康眼裡只有GDP,頭腦裡只有工作。他是人民的好幹部,卻不是妻子歐陽菁心目中的好丈夫。
歐陽菁從無怨無悔地默默支持,到最後的不滿和嘮叨,壹個事業上的女強人,在生活裡活成了壹個拾足的怨婦。

她渴望的,他給不了她;她想要的,他無法滿足。婚姻裡不幸福,但她卻不願意離婚。分居八年,她壹邊忍受著無愛的日子,壹邊享受著市長夫人的光環。權衡利弊,在利益面前,她選擇了湊合。
高育良和吳惠芬,則是在離婚以後,還在人前秀恩愛裝伉儷情深。離婚不離家,丈夫在外面早已偷偷和別人成婚,孩子都有了,可吳惠芬這邊還在辛苦地演著戲。
離開丈夫,去過自己的日子,作為壹個高知女性、壹個大學教授,吳惠芬並不是活不下去。但她卻選擇了和丈夫壹起做秀。
當侯亮平問她:“高老師都和高小鳳結婚了,你們還長期在壹個屋簷下生活,這樣好嗎?”吳惠芬意味深長地答:“不在壹個屋簷下生活就更不好了。”
而祁同偉和梁璐,更是中國萬千家庭的縮影。梁璐明知祁同偉已出軌,卻打落門牙往肚裡吞,忍辱負重,將就著過活。
這幾個家庭,愛情早已不在。這幾個能幹的女人,內心也早已千瘡百孔。為什麼她們選擇忍氣吞聲,選擇不離婚,甚至離婚不離家呢?僅僅是對方帶來的榮耀和便利?當然不是。這樣選擇的根本原因,是中國幾千年家庭文化的影響,是中國式婚姻的悲哀。
02
在中國,結婚的原因有很多。除了愛情,還可能是因為年齡大了、父母著急了、想要孩子了、同事朋友都結了等等原因,也可能是因為相處久了、女方懷孕了、對方有戶口、對方家境不錯這些原因。
而這些,在21世紀的西方國家,基本都不是結婚的理由。結婚的原因只有壹個,那就是“愛”。因為相愛,所以想跟對方廝守終身。
因愛結合,那麼如果沒有了愛,兩個人也就必然走到離婚這壹步。孩子不是湊合的借口,因為結婚或離婚,就只是兩個人的事。
中國的婚姻,往往復雜得多。結婚不僅僅是兩個人的結合,更是兩個家庭糾纏到了壹起,甚至是雙方的社會地位互相滲透,扎根在對方的勢力圈裡。
中國的夫妻,即使感情破裂,也要考慮諸多因素:父母老了,能不能接受這個打擊?孩子還小,會不會造成心理陰影?離了婚,生活質量會不會下降?當初羨慕自己的人,現在會不會笑話自己?
我總覺得,中國人活得太累。他們不是為自己活,而是在活給別人看。他們考慮到上壹代下壹代,以及生活中的看客,唯獨沒有考慮自己幸福不幸福。
仔細想想,這些理由都站不住腳。父母壹代,自然是希望自己的兒女幸福。在壹段感情破裂的婚姻裡掙扎,顯然不是他們想要的。愛父母,多回去陪陪他們,是最好的表達方式,而不是用自己的不幸,去成全他們的面子。
至於孩子,從小生活在沒有愛的家庭裡,才是對他們最壞的摧殘。高質量的陪伴,比在冷暴力裡長大的孩子,心理要健康得多。至於外人怎麼看,那是他們的事兒,我們何必在乎。
我們只用為自己的幸福負責,認真去傾聽自己內心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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