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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6-19 | 來源: 大白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落馬 | 字體: 小 中 大
今日,“江西萍鄉原副市長被雙規 哥哥為撈人被騙700萬”的消息在網上熱傳。大白新聞(微信ID:dabaixinwen)注意到坊間有這樣的說法:“官員家屬春風得意之時大多選擇生活在媒體的聚光燈外”,那麼當其親人落馬的時候他們又怎樣面對呢?
據了解,在落馬官員被查後,其家屬的的去向和下落可並不壹樣。據悉,在官員被查之後,有的家屬選擇了上吊自殺,有的選擇了舉報他人,有的早已移居到國外,還有的選擇明哲保身,也有的人從此過起了普通人的生活……
01
花錢撈人
最近,有消息稱:江西省萍鄉市原副市長孫家群被雙規,其哥哥孫家明為“撈”弟弟卻被騙了700萬。對此,媒體報道稱:近日,江西省萍鄉市湘東區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盧威、嚴華波、孫偉、付玉東、陳國榮以涉嫌詐騙罪批准逮捕。
經審查認定:犯罪嫌疑人盧威、嚴華波、孫偉、付玉東、陳國榮以幫助被害人孫家明把其被“雙規”的弟弟孫家群“撈”出來為由,先後騙取被害人孫家明700萬元。目前,本案正在由公安機關繼續偵查中。

公開資料顯示:孫家群,男,漢族,1960年7月生,江西萍鄉人,198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0年8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江西萍鄉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2015年7月21日,被判處有期徒刑拾伍年,沒收財產人民幣100萬元。
02
舉報他人
2014年3月28日,已退休2年的廣東茂名原政協主席馮立梅被查,讓那場曾引起茂名官場大地震的窩案再起波瀾。而據消息人士透露,此次馮立梅被查,是源於這場窩案中落馬官員妻子的舉報。

官方公布的簡歷顯示,馮立梅,男,1951年10月出生,廣東陽江人,1970年7月參加工作,曾在陽江工作22年,1992年起任茂名市茂南區委常委、區委副書記;1993年至1998年任茂名市政府副秘書長;1998年至2001年任茂名市政府秘書長。
2001年至2003年,馮立梅曾任茂名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市地方金融風險處置辦公室主任;2003年至2006年,其擔任茂名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2006年12月至2012年1月任茂名市政協主席、黨組書記。
2014年10月,馮立梅涉嫌嚴重違紀問題被立案檢查。2015年11月25日,中山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以涉嫌受賄罪對廣東省茂名市政協原主席馮立梅提起公訴。今年5月,中山中院壹審以受賄罪判處馮立梅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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