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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6-30 | 來源: 加西網 | 有1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經紀之窗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加拿大的房產經紀既可以做買家的代理,也能夠幫賣家做事情。
這也就意味著,在壹筆交易中經紀可以同時為買家和賣家服務。同筆交易中禁止"雙重代理"
但是,最近安省計劃出台壹項新的措施:禁止“雙重代理”!
這意味著,如果新條例通過...安省的房產經紀不能夠同時代理買賣雙方。
安省政府表示他們提出這項計劃是有原因的。
根據政府出台的文件,“雙重代理”的房地產銷售人員...很難同時對買方和賣房保持完全的忠誠和公正。
畢竟房產經紀會從中收取傭金,再加上買賣雙方的利益有沖突。因此,同時為雙方做代理很可能會促使部分經紀人做出壹些不道德的行為。
所以,安省政府希望能夠取消在同壹買賣中進行“雙重代理”的這種行為。
計劃提高罰款
不僅如此,安省政府還在考慮將違反道德准則的經紀人(個人)的最高罰款額從25,000元增加到5萬元!地產公司將最高罰款增加至$10萬加元。
當然,目前還只是個提案,安省政府現在正收集居民們的意見,意見收集截止日期為7月24日。
若安省真的禁止房產經紀“雙重代理”...不知道BC省會不會效仿呢?
坐等更多的消息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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