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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7-06 | 来源: 中国之声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美国当地时间5号下午3点,即北京时间6号凌晨4点,美国伊利诺伊州中部地区联邦法院对章莹颖在美遭绑架案犯案嫌疑人布伦特·克里斯滕森进行了第二次保释听证。
法官裁定犯案嫌疑人布伦特·克里斯滕森 不得保释,将继续被联邦执法机关羁押,直到7月14号的预审日,或大陪审团签发起诉书提起公诉时。
左:涉嫌绑架章莹颖的嫌犯克里斯滕森 右:章莹颖
章莹颖家代理律师王志东接受中国之声独家采访,透露了法庭交锋细节并进行了详细解读。
双方辩论应否保释的事实及理由
7月5日,章莹颖被绑架案件第二次听证唯一的议题是嫌疑犯是否可以保释。在法庭开始后,先由检方讲述了嫌疑犯不应被保释的四个事实。
事实一:嫌疑犯确实曾用车搭载过章莹颖,尽管嫌犯称章莹颖后来下了车,但是检方有证据认为这是嫌疑犯的谎言。
事实二:嫌疑犯在警方采到的录音中讲到他把章莹颖带到了他的住所,而这一行为是违背章莹颖意志的。
事实三:在6月29日香槟伊利诺大学为章莹颖同学组织的祈福游行中,嫌疑犯在警方所获取到的当时现场的录音中谈到活动现场的某人符合嫌疑犯作案对象的所有特征。
事实四:警方有证据显示罪犯对于某具体个人有作案动机。
根据这些事实,政府检查官的立场为嫌疑犯不能被保释,主要有两个理由:
第一,嫌犯极有可能对社区中其他人造成伤害。
第二,由于此案件性质极为严重,嫌犯将有面临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可能性,嫌犯在这种情况下的逃逸可能性很大。
此外在当地,嫌疑犯和当地的社区并没有紧密的联系,因此检方要求不能保释。
被告律师要求法庭给予被告保释的理由是:
1、被告在判罪之前仍被假定是无罪的,并且嫌犯在当地有一定的联系,是不会逃逸的。
2、监狱距离律师的地址很远,单程需要一个小时的路程,而且嫌犯在和律师一起审核检方以后将提出的证据时很不方便。
3、被告律师所强调最多的一点就是,根据美国联邦宪法,任何被告都应得到律师有效的援助,而被告有权力参与他自己的辩护程序。
最后法官做了判决。法官从开始就已表明了政府已经提供了足够的证据来满足不予保释的要求。法官逐条重复了检察官所提供的这些证据,并采信了这些证据。最后的结论是认为检方已经满足其所需的条件,所以确定嫌疑犯不能被保释。
章莹颖家人和FBI探员举行庭后会议:内容不公开
此次听证的结果和我们之前所预计的情况是完全一样的,并无任何意外。检方梳理充分,被告律师也做了相应的阐述。法官毫无悬念地判定嫌犯不能被保释,意味着嫌犯从即刻起直到案件审理结束都应被羁押在监狱。
对于章莹颖家人来讲,由于事先已经把今天进程的可能性做了分析,并且也有了心理准备,所以此次听证的结果对于章莹颖家人来说也是预料之中的。同时,章莹颖家人对于嫌犯在审判过程中将会始终处于被羁押的状态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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